材料工程(在職) 430105
一、培養目標
材料工程領域是研究金屬材料、無機非金屬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復合材料等新型材料的開發、材料的制備、材料特性分析和改性、材料的有效利用。
主要培養具有材料工程理論基礎和工程專業知識,了解本領域的發展動向,掌握本領域必要的實驗、計算方法和先進技術,能解決工程實際問題;具有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的開發設計能力;掌握材料化學組織結構的分析方法、材料的制造過程和質量控制方法、材料性能檢測和分析方法、材料的改性技術、材料制品的加工工藝等的高級應用型人才。
二、培養方式
進校不離崗,企業與學校共同培養。
三、學制
2.5-5年。
四、培養要求
1.實行學分制,完成學業應至少修滿28學分;其中學位課至少17學分。
2.實行雙導師制。
3.論文階段由校內導師和校外導師共同指導。
4.該領域當年錄取人數少于10人時,按全日制工程碩士培養方案培養。
五、學位論文
1.學位論文的選題應來自于本工程領域實踐,并與本人本職工作聯系緊密。
2.論文內容應注重在解決本工程領域實際問題上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應用價值。
3.論文的工作程序至少應包括開題、中期檢查、預答辯、答辯等過程。其中,論文自開題后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少于一年。
4.論文指導實行雙導師制,選題、開題、答辯均需校、企業導師共同參與并簽署書面意見。
5.論文應有2位專家評閱,其中一位是校外專家。
6.答辯委員會由5-7位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企業的專家。
六、學位授予
完成課程學習,學位課修滿17學分,總學分修滿28學分或以上;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工程碩士研究生,符合授予學位條件者,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工程碩士專業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