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劑要求
1、考試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數均達到調出與調入專業2014年一類地區國家線。
2、申請調劑的專業應當與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專業學位調劑至學術型專業的初試統考科目需完全相同。
3、考生初試外國語科目必須為統考英語。
4、初試未考統考數學的,不能向初試設數學科目專業調劑。自命題英語、數學不能向統考英語、數學調劑。
上述要求若有未盡事宜或與教育部和山東省的文件規定相沖突,以教育部和山東省的文件規定為準。
二、調劑流程
1、考生可根據附件1中公布的聯系方式,直接與擬調劑專業所在學院聯系;考生也可填寫附件2“調劑意向申請表”,發送到學院聯系郵箱。在此期間可與學院與學校研招辦電話咨詢。
2、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信息系統開通后,通過系統申請調劑我校,招生學院將陸續對符合要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務必于24小時之內在調劑系統中回復復試通知。調劑時間截止到4月1日17:00,此后不再接收調劑申請。
三、注意事項
1、調劑期間,擬調劑專業可能按照生源情況隨時調整。
2、我校定于4月5日-7日復試。復試流程及辦法、復試筆試科目大綱等見研究生處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