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名額的確定
2013年教育部下撥我院推免生指標為30名,其中19名學術型碩士研究生,11名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
二、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推薦條件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專業設置有:體育人文社會學、新聞學、民族傳統體育學、體育賽事運作、休閑體育學、運動人體科學、運動醫學、應用心理學、體育教育訓練學、體育工程學、體育管理(各專業具體下設研究方向查看《2013年上海體育學院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2、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可招推免生19名,各專業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以報名申請。
3、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推薦條件按照《上海體育學院關于推薦優秀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暫行辦法》(上體院院字〔2007〕22號)執行,側重考察學生的學習能力和科研能力,根據學習成績、科研能力、專業面試成績綜合考評,擇優差額錄取。
三、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的推薦條件
1、我院招收的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為體育碩士,學制兩年,培養體育領域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下設四個方向: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指導、競賽組織(其中競賽組織不招收本科應屆畢業生)。
2、體育碩士可招推免生11名,限本科專業為體育教學、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指導及民族傳統體育學專業中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報名申請。
3、體育碩士的推薦條件參照《上海體育學院關于推薦優秀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實施辦法》(上體院院字〔2007〕22號)相關規定執行,側重考察學生的體育技能和學習能力,根據運動技能水平、學習成績、專業面試綜合考評,擇優差額錄取。
4、競技體育運動成績特別突出的高水平運動員申請體育碩士(運動訓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運動成績的界定:獲得過世界三大賽事(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前六名;或亞洲三大賽事(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前二名;或全國三大賽事(全運會、全國最高級別錦標賽、冠軍賽或聯賽)冠軍(以國家體育總局公布的競賽項目為準)。
(2)歷年主要課程考試成績平均績點2.0以上。
(3)外語通過我院相應專業學位外語考試,或公派出國進修學習一年以上。
(4)綜合素質分60分以上(含60分)。
(5)品行端正,熱愛體育事業,遵守校級校規。
(6)身體健康。
5、在非奧運和非全運類項目的全國性高等級比賽中成績突出的,經認定,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四、申請學生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1、《2013年優秀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在“申請碩士專業及研究方向”欄將申請學位類別(學術型/專業型)和專業填寫清楚,以便區分;
2、前三年主要課程成績(附教務處蓋章成績單),對應分值根據教務處相關文件按績點折算;
附:教務處績點折算表
60——61分
1.0
62——65分
1.7
66——70分
2.0
71——74分
2.3
75——77分
2.7
78——81分
3.0
82——84分
3.3
85——89分
3.7
90分以上
4.0
3、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沒證書者附教務處成績證明),英語專業的學生必須取得專業四級證書方能申請推免;
4、主要運動成績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附復印件,原件備查);
5、獲得何種獎勵或榮譽或處分(附復印件,原件備查);
6、發表的科研論文或參與的課題證明(附復印件,原件備查);
7、綜合測評成績(附總支蓋章成績單,原件備查)
五、工作流程:
1、學生申請 (截至時間為9月26日)
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根據各系(院)的具體安排,自愿向所在系(院)提交推免申請及相關申請材料(附件1);
2、推免材料的審核 (截至時間為10月12日)
1)各系院對報名學生進行初審,在征求教研室、任課教師、輔導員等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匯總符合條件的學生推免材料,并填妥《申請推免學生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擬訂各系院推免工作實施辦法,在9月28日前一并交至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
2)10月12日前研究生處會同教務處、學工部對各系(院)上報擬推免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各系(院)組織面試 (截至時間為10月17日)
各系(院)組織面試專家小組(須含政工干部)對本系(院)申請推免材料審查合格的學生進行面試、篩選。
4、上報擬推免名單及材料 (截至時間為10月18日)
各系(院)按分專業畢業生人數的3-4%擇優確定本系(院)擬推免名單(此為差額推薦),10月18日前將擬推免名單、學生全部申請材料、面試成績登記表送交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
5、錄取工作 (截至時間為10月24日)
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匯總擬推免生名單,報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討論后確定正式錄取名單(差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