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針對外省籍考試報考碩士研究生考試將實行新政策,此外,《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考試過程中的監管。
8月5日,記者從江西省加強教育考試管理暨培訓工作會議上獲悉,明年起,在江西工作的外省籍考試報考碩士研究生考試,除須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外,或還將需要提供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在贛社保繳費證明。
根據當天會議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管理的意見(討論稿)》(以下簡稱《意見》),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碩士研究生考試管理,今后,江西將加強對報名資格的審查!兑庖姟诽岢觯瑘竺c必須加強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查,明確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報名確認手續。
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意見》還提出,對在江西工作的外省籍考生,規定要提供所在工作單位介紹信、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在贛社保繳費證明。
為防止作弊和替考事件發生,《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考試過程中的監管。其中包括加強考生進入考場時的身份證驗證,嚴防替考。同時,在復試過程中,要求招生單位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再次對報考資格進行核查;復試前對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再次比對;對疑問考生加大復試力度,調閱考生答卷電子掃描件圖片進行比對,堅決杜絕替考事件發生。
《意見》還要求加強錄取信息的公開,要求在現有的信息公開基礎上,嚴格把關,確保招生政策、招生簡章、專業目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準確、及時、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