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科簡介
本學科屬經濟學門類的一級學科——應用經濟學,是在經濟理論的分析基礎上,利用數學方法和計算技術,研究經濟數量關系及其變化規律的經濟學科,也是東北大學首批獲得的經濟學碩士點。
二、培養目標
面向未來、面向應用,培養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刻苦的上進精神、扎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和經濟活動分析能力的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通過學習要求學生掌握數量經濟理論和方法,并能夠運用所學知識研究有關宏觀、中觀和微觀方面的經濟問題,使學生能夠適應企業、政府、非盈利性事業部門的理論研究、實際問題分析等各方面的工作需要。學生畢業后或繼續攻讀博士,或任職于包括金融和咨詢在內的商業機構、經濟研究機構、國際組織、以及政府部門。
三、學習年限與學分要求
全日制攻讀碩士:2年,30學分;在職攻讀碩士:2-4年,30學分。
四、論文工作
1.文獻閱讀:開題之前應大量閱讀國內外相關文獻,并要求撰寫文獻綜述報告,要求綜述報告較全面地反映國內外研究現狀并指出尚待解決的問題。
2.開題報告:在修完規定的學分后,應完成開題報告,論文選題應有理論意義或實際應用價值。開題報告按照學校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在第4學期末或第5學期初進行,并由碩士研究生所在的基層學術組織來組織,至少有3名教師參加。開題通過后,方可繼續完成碩士論文工作。
3.發表論文:在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要求碩士研究生必須至少撰寫一篇學術論文并原則上公開發表(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同時要求發表的學術論文內容必須與碩士學位論文有相關性。
4.學位論文:要求碩士學位論文工作所涉及的研究課題,在理論方面有科學價值,在實踐方面有實用價值,并具有明顯的創新之處。學位論文應有文獻綜述,并做到結構合理、觀點正確、資料詳實、內容完整,英文摘要翻譯正確,符合東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與排版要求。
5.答辯要求:碩士研究生在正式答辯之前,應首先確認是否修滿30學分,是否提交了文獻綜述、開題報告,以及提交撰寫或發表的學術論文、完成學位論文撰寫工作等;若上述工作和要求同時滿足,可按照東北大學研究生院的要求,提出正式申請并填寫有關申請碩士論文答辯的材料;有關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組成答辯委員會及進行論文答辯等工作環節,將嚴格按照《東北大學研究生授予學位的工作細則》進行。
五、主要研究方向
1.數量經濟應用
2.區域經濟與資源配置管理
3.經濟評價與預測
4.循環經濟
六、課程設置
七、入學前非經濟管理類本科生應補修專業課程的規定
對非本專業的學生要求補修如下課程:統計學、財政學、管理學、財務管理、運籌學。
可選擇如下補修方式:聽課,由任課教師出具聽課證明;自學,每門課程提供1萬字的綜述報告,交導師或碩士點負責人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