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才培養的總體要求,豐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科學評價學生學習質量,學校決定試行學分績點制度。
學分績點制度
學分績點是衡量學生學習的量和質的雙重量化指標。即學生在取得某一門課程學分的同時,也取得了相應的學分績點。
學分績點制度考核學生學習質量方式如下:
第i門課程單次學分績點計算公式:
式中Yij為i課程第j次考核的學分績點,結果保留2位小數;Xi為i課程百分制成績。
由上式可知i課程的百分制折算績點:100分折算為5 個績點,以此類推到60分折算為1個績點,60分以下績點折算為0 。
五級分制i課程的優秀、良好、中等、及格的績點分別對應百分制的95、85、75、65所對應的績點,不及格的績點為0。
兩級分制i課程分為通過、不通過(或及格、不及格)的學分績點分別對應3、0。
第i門課程平均學分績點GPAi(General Point Average)的計算公式:
式中Zi為i課程學分;ki為參加i課程的考核次數,當i課程為學位課時表示實際考核次數,當i課程為選修課時ki=1。
總平均學分績點GPA總的計算公式:
式中n為全部考核課程門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