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最近下發《關于開展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精準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明令禁止發布含有限定院校的歧視性招聘信息。一紙禁令能否遏制就業市場“出身歧視”現象的蔓延尚待觀察,但其導向性很明確,那就是維護所有大學畢業生平等就業的權利。
以院校取人的“出身歧視”現象,在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211”“985”工程實施后逐漸蔓延開來。一些地方、個別用人單位,包括少數國有企事業單位,非“211”“985”高校畢業生不取。有的為了規避可能產生的道德風險,還把公開招聘搞成名校的校園招聘,甚至把招聘范圍壓縮到排行榜前十名的高校;不但社會用人單位如此,就連某些一向反對就業歧視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特別是研究生保送中,也是非“211”“985”不取;這種歧視甚至正在向更為寬幅的社會領域蔓延,比如一些尚有戶籍限制的沿海發達城市規定,“211”“985”高校本科畢業生,可實行先落戶后就業的政策;有的省會城市規定,凡“211”“985”高校畢業生,在同時滿足當地其他條件的情況下,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可獲每平方米數百元的補貼……
凡此種種,設置諸多前提條件,區別對待“211”“985”高校和其他院校的畢業生,本質上是對社會成員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進行分等。嚴苛一點講,這已經突破了現代法治社會里權利平等的社會禁忌,人為制造了社會壁壘和感情隔閡。更值得憂慮的是,這種歧視現象,已經轉化為不斷向教育領域傳導的壓力,誤導著人們對教育的認識和選擇,很不利于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多少年來,人們對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的最大詬病,就是過度的應試教育不利于創新型人才的培養。非名校不取的“出身歧視”,會使高考的名校競爭更加激烈,使應試教育模式更加固化,客觀上延緩了向高質量素質教育的轉型。高等教育的大眾化,使上大學容易了,本來應該為素質教育創造更好的條件,但事實卻似乎相反,一般性的升學競爭轉變成了名校競爭,連一流的高中名校也難免成為高考工廠。近年一些來自基礎教育領域的所謂經驗或創新,大都離不開分數競爭這個核心,足以證明應試教育模式已經固化到何種程度。毫無疑問,非“211”“985”畢業生不取的歧視現象蔓延,無疑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211”“985”高校,確實是高等教育的第一梯隊,但并不代表高等教育的整體。去年底發布的《高等教育第三方評估報告》披露,2014年,高校在校生規模已經達到3559萬人,高校數量為2824所。在這個龐大的基數之上,“211”也好,“985”也罷,都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眼睛只盯著“211”“985”,事實上是對多數院校和大學生的歧視,這種歧視,不僅使大部分大學生失去了平等競爭的起點,而且不利于高校之間形成良性的競爭關系。國家新近推動的“兩個一流”建設,意在鼓勵高校在競爭中發展。只有面對同樣的規則和發展環境,才能激發出強大的競爭活力,才能產生一流高校和一流學科。如果先分個三六九等,只有少數金字塔頂端的高校握著“兩個一流”的門票,肯定會大大地抑制改革創新的活力。
地方政府也好,國有企事業單位也罷,都有道義和法理的責任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為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創造寬松和諧的社會環境,整個社會系統都有責任,地方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理應帶頭糾偏,特別是以地方政府名義出臺的落戶、補貼名校生購房之類的土政策,更須盡快糾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