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進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質量,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寧缺毋濫的選拔原則。
(二)鼓勵和支持推免生在不同地區、不同招生單位及不同學科間交流。
(三)繼續堅持有利于我校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特色發展的原則。
二、接收推免生應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奮好學,思維敏捷,成績優異,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四)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六)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組織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實行學校、學院二級管理模式。學校負責制定接收推免生的要求,各院系負責接收推免生的具體工作。
(二)各院系須成立由院長(主任)擔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成立本院系的專家復試小組;制定復試辦法;明確復試要求;確定復試時間;確定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及錄取類別;受理考生異議等。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本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三)各院系專家復試小組由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本校在職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人員不少于5人。參加復試人數較多的學科可成立若干個專家復試小組。
專家復試小組組長由相應學科負責人擔任,主要負責組織復試、按要求履行復試程序、確定本小組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等。專家復試小組設秘書一名,主要負責收回參加復試考生的申請材料并在復試結束后統一送交教務辦公室存檔、進行復試情況記錄、安排復試相關事宜等。
四、接收推免生的復試內容及要求
(一)復試內容
1.審查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
2.測試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特別是考查考生是否有濃厚的學術研究興趣、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在本專業研究領域的發展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4.各專家復試小組可自行確定是否需要加試其它內容。
5.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具體形式由院系自定。
(二)復試要求
1.復試以面試為主,復試時間每個學生不少于20分鐘。
2.復試過程要有記錄,并明確給出復試成績(百分制)。
五、各院系接收推免生的程序
(一)制定復試辦法,并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網上報名情況確定復試時間、復試要求和人員安排。
(三)從9月28日起,各院系指定專人每天登陸研招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對報考我校的推免生進行審查,并對審查合格的推免生發放復試通知。
(四)對參加復試的推免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時,請各院系教務辦登錄繳費查詢平臺(網址:https://pay.shisu.edu.cn:8080/ManageLogin.aspx),查詢考生復試費繳納情況。
(五)專家復試小組組織復試。
(六)院系教務辦按照推免生體檢安排時間組織推免生進行體檢(體檢前需將初審合格名單直接送校醫院醫政科),體檢時間為2014年9月29日-10月20日(節假日除外)。
(七)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結果確定復試合格的推免生。復試合格的推免生由院系派專人在研招網上發放待錄取通知,同時給接收待錄取通知的考生發放擬錄取證明。
(八)各院系將《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九)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對院系報送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文件進行統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