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末考試的具體安排
1. 公共課考試:
總體安排見下表,具體考場安排請見附表1。
考試科目 | 班級 |
考試 形式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 樓宇 |
外 語 |
博士英語一外(01-02班)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3號樓 |
博士俄語一外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
碩士英語一外(01-18班)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3號樓 |
|
碩士英語二外(01-02班)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
圖書情報英語一外(01-05班)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
漢教英語一外(01-04班)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
碩士俄語一外(01-02班)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
碩士日語一外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
碩士日語二外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
碩士法語二外 | 閉卷 | 2016年12月19日 | 17:30-19:30 |
欲安排專業課考試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于學?计趦(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4日)之內考試完畢,具體時間由各培養單位自行安排。
二、期末考試的要求及相關說明
1. 研究生公共課考試,由研究生學院統一組織。考生須攜帶本人研究生學生證(包含照片及個人信息清晰的一卡通)方能進入考場考試,未攜帶學生證者,不允許參加考試。
2. 研究生期末考試將嚴格按照我校相關考試規定進行,對于考試中出現違紀情況的考生,將依據我校相關學籍管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處理結果主要包括:
1.取消當次考試成績; 2.取消當年評獎、評優資格; 3.予以相關校紀處分,“考試違紀處分決定”無論今后是否解除,均裝入個人檔案; 4.取消補考資格,需于下一學年相應學期重修相應課程。 |
4. 被任課教師取消考試資格的研究生,不得參加考試,成績記為零分,需于下一學年相應學期重修相應課程。
5. 因病或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者,須按有關規定填寫《黑龍江大學研究生學院緩考申請表》(見附件2)并攜帶相關證明材料于考試前一周到研究生學院培養科辦理緩考手續,開考后再欲辦理緩考手續將視為無效。緩考考試一般于下一學期第三或第四教學周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將在研究生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6. 對于考試成績未達到及格標準者(學位課70分,選修課60分),須于下一學期開學初補考,每人每門課程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后仍未達到及格標準者,應于下一學年相應學期重修該門課程。補考及重修成績合格者,以及格最低標準成績記錄在成績單的補考一欄中,即學位課記70分,選修課記60分。
7. 外語答題卡涂卡要求(請自帶2B鉛筆):
答題卡考號一欄為9位,我校研究生學號為7位,需在考號位置的前兩位補填授課外語班級的班級號。外語免聽及小語種不分班級的請填涂代碼“00”。
三、研究生專業課成績上報
1. 研究生同學應按照各培養單位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作業,研究生作業必須使用統一的封面(見附件3),同時要求任課教師須在封面的相應位置填寫評語、成績并簽字。對于研究生作業填寫格式不規范的,我院將不予接收。
2. 各培養單位向研究生學院提交期末作業及成績的時間為本學期期末至下學期的開學初,但不得晚于開學后的第三教學周。
3. 除補修本科課程成績、留學生成績,其他研究生課程成績均須任課教師登錄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統進行錄入。成績報告單要求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各培養單位存檔,另兩份與研究生作業(試卷)一起報送研究生學院。
四、關于對研究生作業的反剽竊審查
請同學們在提交紙質作業的同時,自行做好電子版的存檔,以備作業反剽竊審查,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疑問,請致電86604899研究生學院培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