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報訊(劉忠奎 /文)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促進推免生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學校對原有推免碩士生的工作辦法進行了修訂。新辦法著重修訂了綜合考評成績的計算方法,減少了加分的權重,并取消了部分加分項,同時進一步簡化了推免生的接收程序。這是激勵廣大在校學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生源質量。
新辦法規定推免生資格主要依據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綜合考評成績排序依次確定。綜合考評成績包括學習成績和優秀加分兩項。學習成績按學生課程考核平均學分績計算,滿分為100分。優秀加分根據學校認定的學生受表彰及獲獎情況確定,滿分為5分,累積加分超過5分的按5分計算。新辦法在具體加分項中取消了以往校級受表彰情況的加分以及在省級科技競賽中獲獎項目的加分。學生受表彰情況的具體加分規定是: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加3分,省三好學生、省優秀學生干部、省優秀團干部、省優秀團員加2分,其余受表彰情況不再享受加分。學生在學校認定的國際或國家級競賽獲獎的具體加分規定是:個人項目獲國際或國家競賽一等獎的學生加 5分;集體項目獲國際或國家競賽一等獎且排名第一的學生加 5分,其他學生加 3分;個人項目獲國際或國家競賽二等獎的學生加3分;集體項目獲國際或國家競賽二等獎且排名第一的學生加3分,其他學生加1.8分;個人項目獲國際或國家競賽三等獎或省級競賽一等獎的學生加1分;集體項目獲國際或國家競賽三等獎且排名第一的學生加1分,其他學生加0.6分;其余獲獎情況不再享受加分。
此外,新辦法還規定推免生的復試以面試為主,不再進行筆試,面試合格后即取得錄取資格。同時,學校還將進一步討論修訂推免生的基本獎助學金設置和評定辦法,并設立推免生專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優秀推免生。
新的推免生工作辦法將于2012年推免工作開始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