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的有關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2號)和《關于印發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教學司〔2013〕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中國農業科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一、組織管理
我院復試工作實行院、所兩級管理模式,研究生院負責統籌安排全院復試工作,包括招生計劃、復試工作程序、復試內容和復試要求等的制定,各研究所負責分別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復試工作。研究生院成立了專門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院領導、紀檢監察人員和招生工作人員。各研究所也將分別成立由所長或主管副所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全面指導和監督本單位復試工作。各研究所將按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在本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實施復試工作。
二、復試工作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突出對專業基礎、科研能力、創新潛質、綜合素質、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積極支持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繼續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升管理水平,為我院科技創新提供人才儲備。
三、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我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按國家規定的一類地區基本復試分數線執行。生源充足的研究所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和招生計劃制定不低于國家復試線的本單位(專業)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對達到本單位復試線的考生,在同學科專業或相近學科范圍內按初試總成績進行排名,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四、復試的程序、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復試程序:各研究所根據本所實際情況,學術型與專業學位型考生的復試可統一進行,也可分別安排復試時間。我院復試一般分二至三天進行。第一天進行體檢(需空腹)和資格審查,第二天至第三天進行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外國語口語和聽力測試。
資格審查要求: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院各研究所將在復試前對擬準予復試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重點核查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①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往屆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生需提供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考生自述(見附件,A4紙自行打印并填寫簽字);⑤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應屆生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往屆生加蓋人事檔案單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原件或復印件;⑦公開發表文章、所獲專利、科研成果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⑧一張1寸免冠照片(體檢表用)。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交以下材料:①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復印件應加蓋學校公章);②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文章復印件。
復試時間:2014年3月25日-4月18日(具體時間由復試研究所確定)
復試地點:院屬各研究所(具體地點由復試研究所指定)
五、復試比例
我院復試采取差額復試方式進行,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較好的研究所會適當加大差額復試比例。
六、復試考核方式
復試工作突出考核考生的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突出對其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以及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含專業課和專業外語,占復試成績的50%)、綜合面試(占復試成績的3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復試成績的20%)三部分。
1)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由各研究所自行確定,并至少提前一周時間通知考生,以便考生提前做好準備。
2)綜合面試每個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重點考核以下幾方面內容:
A.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B.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狀況;
D.人文素養;
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每名考生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滿分為100分。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結合綜合面試進行,由各研究所復試小組具體制定實施。
八、復試成績的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30%+英語口語聽力成績×20%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
我院初試與復試成績所占錄取比例為6:4。復試結束后,各研究所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占60%)和復試(占40%)加權得出錄取總成績,并進行名次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成績計算方法: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十、線下生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由于我院今年生源總體較好,擬不復試線下生。
十一、調劑
在統考科目基本相同、專業相近且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國家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的前提下,生源不足的研究所可按要求進行調劑。我院調劑考生原則為:先院內、后院外。
1、未達到一志愿報考研究所劃定的復試分數線要求,以及參加但未通過一志愿報考研究所復試的考生,可以優先調劑到其他生源不足的研究所。考生擬調劑專業與報考專業必須相同或相近,且不能跨學科門類調劑。根據2014年生源總體情況,我院“院內調劑指導分數線”為285(總分)、40(政治、外國語)、60(業務課)。生源不足研究所可根據“院內調劑指導分數線”制定不低于該分數線的本單位調劑分數要求。未達到上述分數線的考生原則上不得在各所之間調劑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