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2017年的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的復試通知還沒有公布,但2016年考研復試規程已經公布了,小編搜集的詳細內容如下,歡迎17年研友閱讀參考。
根據教育部、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規定,結合化學所具體情況,制定以下復試規程。
一、復試原則
復試是對達到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進行的復查性考試。從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復試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科學選拔。
二、復試基本分數線
學術型:化學(含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高分子化學與物理);材料學。
政治 |
英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總分 |
54 |
54 |
90 |
90 |
325 |
專業型:材料工程
政治 |
英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總分 |
50 |
50 |
70 |
70 |
290 |
三、復試內容
內容主要包括:報告(PPT);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知識考查;綜合素質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
1.報告時間3分鐘/人;報告內容包括個人簡歷、考生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或工作期間從事科研活動的情況(學習成績、科研實踐環節以及工作業績等)。
2.英語聽力和口語主要測試考生聽寫能力與口語表達能力的實際水平,包括少量專業英語。
3.專業知識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與專業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本學科、專業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等綜合能力的考核,以及利用所學基礎、專業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造性。
4.綜合素質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人文素養、溝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質。
5.體檢主要檢查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6.按照實驗室組成復試小組;每名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四、復試時間
3月14日和16日上午8:30-11:30,報到;
3月14日下午至17日,進行心理測評、體檢、復試。
五、擬錄取資格確定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占總成績權重的50%,具體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1.復試成績由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知識考查、綜合素質考核綜合評定。
2.在體檢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六、復試報到須知
1.參加復試的考生報到時查驗以下證件:①有效身份證件,②準考證。
2.參加復試的考生報到時應提交以下材料:①本科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或檔案所在部門公章);②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表(下載);③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復印件;④身份證復印件;⑤往屆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⑥考生發表的學術論文等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⑦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⑧其他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3.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期間的往返路費、食宿費等費用自理。
4.化學所位置圖(下載),僅供參考。
報到地點:化學所5號樓三層332會議室;
化學所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北一街2號(位于北四環中關村2號橋北側)。
乘車參考路線:
從北京西站乘特6路、特18路到中關村站(或中關園站)下車;從北京站或乘地鐵到木樨地換乘特6路、特18路、717路到中關村(或中關園站)下車,或乘地鐵4號線到北京大學東門C口出,向東步行約900米。
七、其他
1.外部調劑:凡總分及單科成績達到國家分數線未達到我所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請聯系調劑接收單位,持接收院校開具的正式接收函辦理有關材料轉遞手續。未達到國家分數線以及按規定不允許調劑的,報考材料不予轉遞其他院校。屆時相關內容參見https://yz.chsi.com.cn/相關調劑通知。
2.凡進入我所復試且符合2016年教育部公布關于碩士研究生相關政策規定的將考慮擬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