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國家科學圖書館已經將2016年考研復試的相關規程公布下來了,請有需要的考生注意信息更新,做好考研復試工作,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了解。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5〕10號)、《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要求,以及《中國科學院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的規定》(校發招字〔2013〕125號),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并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一、復試日程安排和形式
1、體檢:3月23日早7:30須空腹、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1寸照片,在中關村醫院門診大樓一層大廳內集合,由我中心研究生管理部門組織體檢,每人交200元體檢費,體檢結束后自行回中心。
2、簽到提交材料:3月23日上午體檢后--11:30前在我中心研究生招生辦公室607室(六層),提交規定的復試材料和交復試費100元;
3、專業課筆試:3月23日下午13:30—16:30,地點:院士廳(一層);采取閉卷方式,時間為3小時。
4、綜合面試: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分兩批進行面試,按照規定順序進行,每名考生面試時間20分鐘。面試地點:第二會議室(七層)。
二、復試內容
1、綜合面試,包括英語口語、聽力、專業知識綜合口試。側重考察學生對專業及相關知識的掌握的深度和廣度與扎實程度,包括對所報考學科前沿知識和研究動態的了解情況,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作力;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考生在大學期間的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等。
2、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筆試)本科主干課程不少于兩門。
三、考生資格審查
研究生管理干部在復試前根據中國科學院大學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和材料審核,確認考生資格,鑒別同等學力考生身份。
四、復試成績計分方法
1.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標準;專業知識筆試占復試總分的30%,綜合面試占復試總分的70%。
2.初試、復試權重分配:對通過初試分數線的考生實行差額復試,差額額度按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規定執行,初試成績權重50%、復試成績權重50%。具體計算方式:擬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計入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對復試考生的要求
復試考生在簽到時提交如下材料:
1.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和本科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考生本科課程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章);非應屆生須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并提交2個證書的復印件;
2.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自述本人的專業學習情況、學術背景、在所申請的專業曾經作過的研究工作、個人學術研究興趣,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研究生畢業后的就業目標等,字數1000字左右。)表格在我中心網上下載https://www.las.cas.cn/jypx/yjsjy/zs/wdxz/;
3.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表(審查表)表格在我中心網上下載(網址同上)加蓋公章并密封;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學校院系學生辦公室出具,非應屆畢業生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4.攜帶2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
5.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原件,提交證書復印件;
6.其它有參考價值或能夠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材料,如:獲獎證書、科研成果、創新實踐活動材料等,供復試小組審核、參考;
7、對相關資料不全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8、復試生可就近聯系住宿,復試期間食宿自理。
六、錄取人數和規則:
1、共計招生33名,已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19名。
2、擬錄取名單將按照國家錄取分數線成績和我中心復試成績排名確定。
3、復試結束后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考生擬錄取結果,并將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未通過國家錄取分數線的復試考生均不予錄取。
4、考生接待電話:010-82626389;考生接待郵箱:educa@mail.las.ac.cn;
紀檢監察電話:010-62537466。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北四環西路33號。
校招辦監督電話為:010-8825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