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美術學院已經將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復試方案及錄取辦法公布了,請相關考生及時查看信息,做好考研復試工作,詳細內容如下:
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為切實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組織管理
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負責對參與復試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二、復試名單確定
報考我院的考生,初試成績符合《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含學術型、專業學位型)中對(A類)一區招生單位考生的要求,業務課單科成績均達到我院合格基本要求,根據招生計劃,按照初試業務課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確定復試人選。原則上各專業研究方向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為1:1.4。
三、資格審查
復試時要進一步確認復試人選的考生資格,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和有效身份證件等,在資格審查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復試資格。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非應屆生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考生,須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紙質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網上無法查詢學籍學歷考生適用)。
2、應屆生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學生證原件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可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獲獎證明或發表的學術材料等。
四、復試內容、方式及要求
復試總分為100分。復試科目分為:面試(9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0分)。同等學力者須加試兩門主干課程。
1、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理論知識、專業素質和能力。采取現場抽取題簽的方式,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90分。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考試時間為每生10分鐘左右,滿分為10分。
五、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六、錄取原則
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型研究生原則上以初試報名確定的專業方向錄取,院招生委員會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適當調整。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體檢及心理健康測試等情況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面試成績低于30分者、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分者,均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錄取辦法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初試外語和政治總分×20%+初試業務課總分×40%+復試總分×40%
七、復試的具體安排
復試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八、復試的監督與保障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責。
2.實行監督和巡視制度。
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選派專門人員對復試各考場進行現場督察。我院對復試過程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并留存備案。
監督電話:024-8393766023940126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辦法、復試名單、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及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