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大學已將將2016年的考研復試工作方案公布了,請各位考生注意信息更新,及時做好考研復試的準備工作,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詳細內容,供大家閱讀查看。
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5]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號)和湖北省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會議精神,為做好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作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務。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進研究生招生選拔制度改革,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創新人才選拔機制,認真做好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人員、場地、設備、經費、接受考生申訴,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等。
各招生單位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生源組織、復試命題與閱卷、面試組織、復試人員推薦、導師選報、預錄取工作等。
三、劃線原則
1. 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均達到《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類考生分數要求(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劃定為總分296分)。詳見下表:
詳見下表:
學位類別 | 一級學科 (類別) | 二級學科 (領域)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學術 學位 | 理學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285 | 39 | 59 |
工學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265 | 36 | 54 |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
管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335 | 45 | 68 | |
專業學位 | 工程 | 化學工程 | 265 | 36 | 54 |
臨床醫學 | 臨床醫學 | 296 | 41 | 123 | |
藝術 | 藝術 | 335 | 34 | 51 |
2. 接收調劑的專業及調劑原則 (1)調劑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業務課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業務課考試科目參見我校發布的《江漢大學2016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位類別 | 一級學科 (類別) | 二級學科 (領域) | 研究方向 |
學術學位 | 工學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藝 | |||
生物化工 | |||
應用化學 | |||
工業催化 | |||
☆材料化學工程 | |||
☆化學生物技術與工程 |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復雜系統理論與方法 | ||
☆信息系統與電子商務 | |||
管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物流與供應鏈管理 | |
☆營銷與服務工程 | |||
☆投融資決策與風險控制 | |||
☆管理心理與行為科學 | |||
專業學位 | 工程 | 化學工程 | |
臨床醫學 |
(2)調劑原則:
、 符合國家文件規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② 調劑考生在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調入初試科目設置數學的學科專業,需加試數學。
、 我校接收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考生的調劑申請。
、 一志愿考生在學科專業或院(所)間調劑,需填寫《校內調劑復試申請表》(附件1),經調出單位、調入單位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可參加復試。
3. 破格復試說明:我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復試細則
(一)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準考證、《江漢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審核表》(見附件2)、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二)時間安排
第一批復試時間:2016年3月底,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第二批復試時間: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錄取進度、專業間調整等情況,組織部分學院(專業)進行第二批次和后繼批次復試。
(三)復試內容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由專業能力測試、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數學加試等四部分組成。
1. 專業能力測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方式為閉卷(復試科目見附件3)。
2. 英語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100分。
3. 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100分。
4. 數學加試,滿分100分。
(四)體檢與心理健康測試
我校醫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統一組織體檢。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統一組織心理健康測試。
(五)復試成績計算
1. 復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計算,具體計算辦法如下表:
1. 復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計算,具體計算辦法如下表:
學科類別 | 復試成績及所占比例 | ||
專業能力測試 | 外國語能力測試 | 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 |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30% | 20% | 50%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
化學工程(專業學位) |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
藝術碩士(廣播電視) | |||
藝術碩士(美術、藝術設計、音樂) | 80% | 10% | 10% |
臨床醫學碩士 | 40% | 20% | 40% |
2. 數學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3. 加分原則: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有“加分項目”的考生須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各學科專業復試時間安排及內容詳見附件4。
五、錄取原則
1. 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各占50%作為錄取成績。
錄取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50%+復試成績(百分制)×50%=總成績。
2. 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復試成績及格、體檢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復試成績合格,優先錄取。
3.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其名額可按錄取原則遞補錄取。
4. 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監督和復核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三)復試面試現場將進行全程錄像,影像資料存檔備查。
(四)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我校將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公開招生錄取信息,公示期為10天。
(五)復試成績公布三日內,各院(所)接受考生復查,復查結果由院(所)通知考生,若考生對復查結果仍有異議,由院(所)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核。
舉報電話:84225801舉報郵箱:jw5804@jhun.edu.cn
七、復試收費
我校根據省物價局核定,由校醫院統一收取體檢費35元。
八、學費標準以及獎助學金體系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規〔2014〕11號) 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生,按年度收取。
我校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附件5)。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19號)文件精神,我校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凡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可獲得學業獎學金,獎勵金額從8000元/年到12000元/年不等。
九、報到地址和聯系方式
1. 報到地址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三角湖路8號J16一樓大廳
2. 聯系電話
各學院聯系方式參看《江漢大學2016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研究生處:027—84225310、84225960
研究生微信號:Yan-jiang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