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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武漢科技大學2016年考研復試辦法

        發布時間:2017-03-28 編輯:張莉

          武漢科技大學已經將2016年的考研復試辦法公布了,請各位考生注意信息更新,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詳細內容,供大家閱讀。

          為做好我校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5】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參照國家初試成績基本分數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實行差額復試。

          3、強化監督,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保各工作環節做到有章可循。

          4、在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科研能力、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5、根據初試、復試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各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和學業獎學金評定等各項工作。

          3、在學校和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各學院成立若干復試小組,開展復試工作。

          4、學校成立紀檢督查組,負責監督檢查復試和錄取工作。

          三、復試安排

          第一批復試時間:3月19日~3月20日(其它復試時間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3月19日8:30~16:00,復試報到。

          3月20日全天,在規定時間內到各學院指定地點參加復試。

          復試具體安排和要求詳見《武漢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通知及安排》。

          四、復試程序

          1、資格查詢:一志愿考生請登陸研究生院網站查詢復試資格,調劑考生在各招生學院網站查詢復試資格。

          2、報到繳費:參加復試考生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繳納復試費100元。同等學力考生還應繳納加試費200元。

          3、資格審查:考生應按照《武漢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資格審查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復試:通過復試資格確認的考生,方可參加學院組織的復試。

          五、復試要求

          1、推薦免試生不參加復試。

          2、有意申請碩博連讀的統考生按規定提交申請并參加相應的考核,具體參照《武漢科技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培養實施細則(修訂)》(武科大研【2015】17號)文件。

          3、學校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招生專業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復試比例,復試比例一般為1:1.2左右,生源充足的專業可適當擴大比例。

          4、各學院按一級學科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工作。應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紀律、專業等方面的培訓。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5、各學院須制定本單位《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主要包括:復試安排、內容、組織形式(其中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面試必不可少)及復試、錄取成績核算辦法等。各學院制定的《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在復試前上網公告。

          六、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面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

          1、專業課筆試

          (1)重點考核本專業理論知識掌握情況,利用所學理論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外語能力測試(含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測試考生外語聽力、口語和綜合能力,由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辦法和要求。

          3、綜合素質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的治學態度、動手能力、專業思想、知識結構、培養潛力等綜合素質和心理素質。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5、體檢

          體檢工作由校醫院參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

          七、復試方式

          1、專業課筆試(閉卷,占復試綜合成績的40%)

          各學院根據2016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指定的復試參考書目組織命題、閱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2、外語能力測試(占復試綜合成績的20%)

          各學院根據招生學科專業對外語能力的要求,選擇相應的考核方式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

          3、綜合素質面試(占復試綜合成績的40%)

          滿分為100分,復試小組須詳細記錄面試過程。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綜合素質面試成績。

          4、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每門課程滿分100分。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5、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須按“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各學院應結合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要求,研究制定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復試方法和內容,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八、調劑工作

          1、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的學院,原則上只接收一本及以上高校的調劑考生,部分學科專業可少量接收二本高校的優秀生源。具體調劑要求詳見各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

          2、線上生源充足的學院可少量接收優秀調劑考生:

          (1)985、211重點院校應屆本科考生(獨立學院除外);

          (2)報考985、211重點院校且初試成績滿足一定分數條件的一本院校應屆本科考生(獨立學院除外),具體分數條件如下:

        學科門類 外國語 業務課1 總分
        工學 ≥50 ≥85 ≥315
        理學 ≥50 ≥90 ≥335
        醫學 ≥50 ≥200 ≥335
        文管類 ≥60 ≥100 ≥385

          3、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等專業調劑考生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九、成績核算

          1、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40%+外語能力測試成績*2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40%。

          2、錄取總成績=100*(初試成績/初試滿分)*60%+100*(復試成績/復試滿分)*40%

          3、復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復試監督和復核

          1、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嚴格把好復試質量關。

          2、督察組到復試現場巡視,各學院要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凡違反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對于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各學院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3、各學院在復試成績公布三日內接受考生復查,復查結果由學院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對復查結果仍有異議,由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核。

          十一、公示與錄取

          1、考生的復試成績和復試結果由各招生學院公示三天。考生的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公示十個工作日。

          2、各學院依據《武漢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辦法(試行)》(武科大研【2015】26號)文件制定本單位學業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3、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省教育廳,經省教育廳錄取檢查通過的考生報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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