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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青島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發布時間:2017-03-25 編輯:張莉

          青島科技大學已經公布了2016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辦法,請考生們留意信息更新,及時了解考研復試的注意事項,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預祝各位考生復試順利!

          一、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審批復試錄取辦法和錄取名單。下設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二)學院成立以院長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重大事項決策、制定和實施本學院復試具體工作方案。各學院還須成立以學院黨委(黨總支)紀檢委員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和學院復試監督小組名單,須分別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備案。

          二、復試規則

          (一)、錄取原則

          1、考生的綜合排名由初試成績(滿分500分,MBA滿分300分)與復試成績(滿分為270分)之和確定,并以此作為擬錄取依據。

          2、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3、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錄。

         、耪䦟彶缓细裾;

         、茝驮囃庹Z成績低于30分,或復試總成績低于120分者;

         、求w檢不合格者。

          (二)、復試基本要求

          1、政治考核

         、偶訌妼忌枷胝巍⒌赖缕焚|及實際表現的考核。調檔工作在復試后進行。

          ⑵對在職人員應注意考核其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生應注意其在校期間表現與學習成績。

          2、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今年進入復試階段考生的最低分數線為一區A類考生國家初試合格線。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與學術型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嚴格按照“一視同仁,同等對待”的原則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3、推薦免試生已在推薦階段進行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但要按照《青島科技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對其進行考核。

          4、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要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體檢要求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

          三、復試工作安排

          1、復試資格審查及復試名單確定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復試前必須進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經學校統一組織的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凡未經學校統一組織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忌毘譁士甲C、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參加復試審查。復試名單由研招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及報考情況給出并在網上公布。各院系按照國家及學校制定的招生政策組織本院系的復試工作。

          2、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包括專業面試(包括綜合素質和能力、外語口語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專業筆試、外語考試(含聽力)、體檢。復試總分為270分,其中專業筆試100分,外語考試100分,專業面試70分(含外語口語20分)。

          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須加試(筆試)2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在復試中需加試政治理論。

          3、復試時間及安排

          各學科專業復試時間參閱當年發布的復試安排(各院系可根據具體情況在此時間段內進行安排)。

          各院系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和對考生認真負責的態度,嚴格評分程序和評分標準,并提前在本院系公布復試的有關要求。

          4、關于外語聽力與口語考試

          根據教育部要求,外語聽力考試安排在復試中進行,與外語筆試考試結合在一起。對考試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我校將統一進行組織,時間參閱當年發布的復試安排;初試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外語考試到外語學院參加。外語口語測試與專業面試結合在一起,考試的內容與形式由各院系確定。

          5、關于復試程序的實施措施

          各有關院系復試領導小組對所分管的院系全權負責,并及時通報有關情況,解決復試錄取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各院系根據專業方向和招生人數等實際情況,以碩士點為單位成立相應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5名以上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該考生的復試工作。不論采取何種形式進行復試,復試小組均須依據各院系復試細則的要求,擬定多套難度相當的試題組成試題庫,保證試題難度相對統一,制定詳細的評分標準,在復試中做好記錄,寫出評語。復試期間,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做到工作程序公開、錄取標準公開。

          6、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切實做到公正無私,不走過場,嚴格把好復試質量關。各院系要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凡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復試結束后各院系須將復試考生的考試材料及各學科(專業)復試總結匯總交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2、未達到我校參加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參加校內調劑。

          3、經差額復試后淘汰的和未達到我校復試基本要求的統考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的要求且有外校愿意接收的,由本人申請,持外校接收函,可到研究生招生辦辦理有關調劑手續。

          4、不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

          5、如初試與復試成績相差較大,我校有權對考生再次進行復核考試并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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