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學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與文法學院已經將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公布了,請相關考生及早做好考研復試的準備工作,詳細內容如下:
考生進入復試的相關要求(文法學院)
學院、招生專業、類別/領域 (以代碼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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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門類 專業學位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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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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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復試成績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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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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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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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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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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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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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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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文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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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200 社會工作(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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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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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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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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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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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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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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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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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招本科專業為社會工作專業學生,本科為一本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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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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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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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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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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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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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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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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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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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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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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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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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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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0 設計學
(設計倫理學與美學理論方向)
(中外設計文化對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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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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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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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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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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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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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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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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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考生本科畢業學校學科評估排名靠前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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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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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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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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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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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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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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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進入復試的相關要求(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
學院、招生專業、類別/領域 (以代碼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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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門類 專業學位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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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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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復試成績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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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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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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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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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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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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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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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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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管理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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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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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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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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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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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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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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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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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學類3個專業接受工科門類下管理學相關專業調劑,但須同時符合管理學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報考調劑管理學類別的考生要求業務課一為數學,業務課二為管理學基礎及相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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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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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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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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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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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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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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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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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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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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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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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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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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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企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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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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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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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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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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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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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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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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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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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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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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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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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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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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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4 技術經濟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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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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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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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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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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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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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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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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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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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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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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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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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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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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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9 項目管理(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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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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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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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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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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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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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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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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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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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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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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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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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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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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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 工商管理(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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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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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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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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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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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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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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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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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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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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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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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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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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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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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調劑基本條件(正式文件下發前暫沿用2015年相關規定要求)
1.須符合本校《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進入復試考生須準備的材料
1.考生本人的準考證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證件原件(供查驗使用)和復印件1份。
2.考生本科學歷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原件(供查驗使用)及復印件1份。
3.考生填寫完整的《政治審查表》(從本校研究生處首頁招生專欄自行下載,填寫后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簽字蓋章)。
4.考生半身免冠白色背景1寸證件近照1張(體檢表備用)。
5.考生將以上材料在復試時交送報考學院。
調劑復試程序及辦法
1.本校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使用方法見系統幫助文件)及時公布生源缺額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2.本校通過調劑系統接收調劑申請,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發出復試通知等。接收調劑生源額滿為止。
3.考生如實填寫、提交調劑信息后,請及時登錄調劑系統查收本;貜偷南嚓P信息并進行確認回復;對未及時回復本校信息的考生,本校將取消其參加復試或錄取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
4.各學院負責審核考生申請材料,對擬復試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5.各學院組織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進行復試及體檢。
復試費繳納標準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8〕1974號)文件規定: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費(收費編碼:173056003)標準為人民幣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