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要求,以及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安全工作視頻會議精神,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現就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強化管理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學院、附院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和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各部門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前負責對復試導師組進行有關招生紀律、復試內容和復試辦法的培訓,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相關二級學院安排有責任心的監考教師,研究生部和二級學院加強對考務工作人員的相關培訓,確保復試工作規范、公開、公平、公正,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信譽,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二、規范程序,保證質量
復試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及復試要求,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招生原則,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優化復試內容,改進評價方法,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在復試專業知識的同時,著力加強對考生科研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職業素養等方面的考查,在能力面試的同時注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從價值觀、學術道德、職業道德等方面,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和道德品質,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三、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做好調劑工作
按照《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本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公布復試考生名單。
復試考生依次為:①一志愿報考我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和我校相關專業要求的考生;②一志愿報考我校,達不到一志愿專業復試要求,調劑到其他有缺額專業的考生;③從外校調劑到我校,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復試要求,并符合我校相關專業要求的考生。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按照1:1.2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調劑后生源充足的專業對調劑生實行差額復試。
四、復試辦法及要求
1、復試的內容包括專業課的筆試、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測試、專業能力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2、復試的組織形式及要求:
專業課的筆試及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由研究生部負責組織。專業課筆試及加試科目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90分鐘,試卷滿分均為100分,以60分為及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專業能力的面試由各碩士學位授權點所在教學院、附屬醫院(所)負責組織。各專業一般應由學科組成員組成不少于5人的復試小組,并確定秘書1人?忌^多的專業可分組面試,每個小組由各教學院、附屬醫院(所)指定一名行政領導或導師具體負責面試工作,另安排人員做好候考面試考生集中管理。
各專業需根據專業要求制定具體的復試方案,確定面試內容和形式(應有事先準備好的復試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以避免隨意性情況出現,形式可采取口試、筆試或實踐環節的考核等),試題難度適宜,抽取試題量按面試學生的2~3倍準備,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考核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各小組面試時自行進行英語口語測試,可采取問答或翻譯的形式,應注意保證在同一專業內測試的統一性,口語成績計入專業面試成績。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 20分鐘;復試小組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含音視頻記錄),當場給出成績(滿分100分)、評語及是否同意錄取的意見,經所在部門審核后報研究生部。
國際教育交流學院負責英語聽力考試的閱卷及放音工作,每考場務必安排1名英語教師,考試時間半小時,成績滿分100分。
各部門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監考教師名單、各專業具體復試辦法及面試時間地點,請于3月27日下午18:00前報送研究生部。經學校審核后在本部門網站公布復試辦法及面試時間地點安排,同時公布咨詢及申訴的電子郵箱、電話號碼、受理部門等信息,接受監督,保證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暢通。
3、專業學位碩士的復試組織及要求
專業學位碩士的專業能力面試應以技能為主,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其他復試要求與各專業學術型研究生的復試要求相同。
針灸推拿學專業學位的復試由第一附屬醫院牽頭,與第二附屬醫院共同組織,其余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復試由所在部門組織。
4、經第一志愿專業復試后,復試小組考核不同意錄取者,必要時可調入其他缺額專業再次復試;復試小組考核同意錄取,但復試成績或加試成績不及格者,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進行再次復試(含加試)。凡再次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5、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督查組對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按5%的比例對考生的成績統計、計算結果、面試記錄等原始資料進行復查,以保證復試工作規范進行。
6、各部門應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考生在復試期間如有相關問題可向學校反映或申訴,學校紀委監察處電話:0551-68129047,郵箱:azyjwb@163.com,地址:合肥市新站區前江路1號(少荃湖校區);研究生部招生辦電話:0551-65169039,郵箱:yzb@ahtcm.edu.cn 學校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03號,郵編230038。
五、成績計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