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才選拔的關鍵環節,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嚴明招生紀律,規范復試程序,保證人才選拔質量,確保錄取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和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以及2015年天津市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津招辦高發【2015】6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專業特色,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培養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嚴謹、結果公開,健全監督機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和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嚴肅性。
3. 堅持全面考查。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的考查,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4. 堅持擇優錄取。加大復試考核力度,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并結合本校專業特點和生源情況,實行差額復試,差額復試的比例為1:1.2——1:1.6。
二.復試管理
1.學校成立以校長、紀檢書記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紀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及紀檢監察工作。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
2.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的組織實施工作,并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監管,實行全程錄音,確保錄取工作平穩有序。
3.各招生學院、研究所依據學校復試實施細則,結合本學科點的專業特色和考生情況制定本單位201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方案,明確復試流程、復試規則及評分標準,該方案經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在復試前通過校園網和本單位網站向考生公布并在復試中嚴格執行。
4. 復試按專業(方向)分組進行,各專業組由3-5名專業導師或相關研究方向、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面試考核小組。各單位要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導師的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保證人才選拔質量。
三.復試對象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并在我校差額復試比例范圍之內的考生。
2.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并符合我校要求的調劑生。
四. 復試內容
根據我校學科專業的特點,確定復試考核方式如下:
(一)外語類(含翻譯碩士)
1. 專業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基本功和實踐能力,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深度以及靈活運用的能力。
<1> 專業聽力(30分鐘):主要考查考生的聽力及理解能力,占復試成績的30%;
<2> 專業面試:每人15-20分鐘,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語言運用能力和交流能力,占復試成績的70%(建議比例:專業知識40%;語言交流能力30%)。
2. 二外聽力(30分鐘),滿分為100分,作為參考成績(翻譯碩士不參加此項考試)。
3. 調劑生專業筆試,滿分為100分,占復試總成績的30%。
調劑生復試成績 = 調劑生筆試×30% + (專業聽力30% + 專業口試70%)×70%
(二)非外語類(含新聞與傳播、漢語國際教育、國際商務專業碩士)
1. 專業筆試:主要考查考生基礎理論、實務技能、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及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50%。
2.專業面試:每人15-20分鐘,主要考查考生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深度,邏輯思維和表達能力,了解考生的專業素養及培養潛質,占復試總成績的50%。
3. 外語聽力(30分鐘):滿分為100分,作為參考成績。
(三)以同等學力人員、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學生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復試時間
2015年4月4—6日;4日、5日復試,6日上午體檢。(3日報到)
六.復試錄取
1.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40% + 復試成績×60%;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考生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實施。
5. 經復試考核后根據錄取成績排序確定的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成績等信息),在我校校園網公示10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報“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待全國研究生招生錄取審核批復后方為正式錄取。未經學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七.新生繳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規定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市教委關于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津發改價費【2014】93號)文件精神,全部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每年學費8000元;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每年學費10000元;漢語國際教育研究生每年學費10000元;國際商務研究生每年學費18000元;新聞與傳播研究生每年學費13000 元。
八. 獎助體系
1. 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照10個月發放(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除外)。
2. 學校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由市教委下達,獎金額度為每生2萬元;《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覆蓋面達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