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重大校研[2015]3號)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為進一步落實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光電工程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實施細則。
一、復試工作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組織、協調全院的復試工作。
組 長:郭永彩
副組長:劉嘉敏、周大秋
成 員:陳剛、溫志渝、龔衛國
秘 書:楊利平
二、復試要求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于2015年3月13日—18日上網下載復試通知書,網址:https://graduate.cqu.edu.cn/zsweb。
2、復試包括綜合筆試(含外語聽力)和綜合面試(含外語口語)兩個階段。參加復試的考生于2015年3月19日全天(上午8點—下午6點)到光電工程學院(A區主教學大樓1212室)報到,進行資格審查和辦理相關手續。
3、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先進行第一階段的綜合筆試(含外語聽力)。綜合筆試(含外語聽力)滿分為150分,筆試時間為2015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具體地點及分組名單報到時見復試安排。
4、第二階段綜合面試(含外語口語)滿分為150分,時間為2015年3月20日下午14:00開始,分組情況及面試地點報到時見復試安排。
5、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本校應屆生除外),憑復試通知書(含電子照片)于2015年3月16日-19日到學校A區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35元,體檢前請不要吃早飯。體檢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考生注意】請考生注意復試時間安排,未到者或遲到者,責任自負。
三、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計分標準及錄取方法
1. 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計分標準
按照2014年招生目錄的安排,復試的項目包括:
(1)筆試
外語聽力,滿分為50分,采用統一測試;
專業綜合筆試,滿分為100分,含大學物理(電磁學部分)、物理光學、信號與系統、測控電路等課程基礎知識。
(2)面試(分組進行,采用統一的試題庫和計分標準,逐個面試)
外語口語,滿分為50分,主要測試考生語言的準確性、話語的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
專業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與本專業有關的基礎知識、表達能力及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主要內容包括:光學、機械、電子技術、計算機等相關內容。
2. 碩士研究生錄取辦法
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總成績進行加權之和為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權重占60%,復試總成績權重占40%?忌膹驮嚳偝煽兣c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3×40%
以入學考試總成績為依據進行排序,由高到低在學校下達招生指標內進行差額選拔錄取。
四、學業獎學金的確定
學業獎學金等級比例計算按照不同學科專業、不同學位類型,在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規?倲祪,按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合格人數的百分比分別進行核算,其比例為A等50%,B等40%,C等10%(其中推免研究生及強軍計劃全部為A等)。學業獎學金的等次在入學報到時最終確認。
五、調劑
校內、校外調劑,參照學校研究生院的總體要求進行。參加調劑的考生,必須與報考本學院的考生一起復試,學業獎學金也一并按規模數一起核算確定。錄取專業或類別,按招生學科專業或學位類別尚余的招生指標數進行錄取。錄取專業或學位類別不服從調配者,不予以錄取。
六、關于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
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不再單獨舉行,與學術學位研究生同時統一進行。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復試過程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2.實行復議制度,若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小組的復試結果有異議的,一律報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復議。
3.接受考生申訴的時間,為公布復試成績3日以內,電話023-65102093。
重慶大學光電工程學院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