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公布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
(二)充分發揮復試的選拔作用,根據不同類型研究生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規范復試工作程序,完善復試辦法,提高復試質量,探索建立優秀拔尖人才的選拔機制。
(三)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切實嚴明招生紀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組織機構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采取校、院二級管理。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牽頭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紀委牽頭的督查工作組,學院成立由院系負責人或主管領導任組長的工作小組。
三、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一)考生初試成績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
(二)考生符合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復試時再次審核報考資格)。
(三)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前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且單科成績均不低于60分。
(四)推薦免試生和“萃英計劃生”已進行了復試工作,故不再參加本次復試。各院系按照相應的錄取要求進行錄取(“萃英計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
四、考生破格要求
(一)對初試成績略低于“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破格復試主要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的分數幅度原則上以5分為限,且總分與單科不得同時破格。
(二)申請破格復試程序如下:
1. 符合破格條件的考生填寫《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破格申請表》(點擊下載),并于3月23日前送交第一志愿報考院系。
2. 院系于3月25日前將審批通過的名單報送研究生院進行審批。
3. 3月27日前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破格復試名單,并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陜西省招辦審批。
4. 經陜西省招辦審批通過的破格復試考生參加我校復試。
五、復試辦法
復試由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水平考核在面試中進行)。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40分、面試60分。
(一)專業課筆試。筆試科目應與《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科目一致。
(二)面試。具體考核要求如下:
1.專業知識、創新意識、科研能力。主要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和創新意識等。
2.外語聽說能力。
3.綜合素質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工作、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六、體檢
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都必須參加體檢?忌凑諒驮嚢才旁谖倚Pat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七、調劑工作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土木、建筑、環境、管理學院的調劑條件按照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要求執行。其他學院的調劑條件為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符合調入專業復試分數線。
2.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學位不得調劑到學術型學位。
4.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初試未考數學的考生,不得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入該計劃錄取。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調劑工作要求。
1.第一志愿校內調劑
(1)參加復試的考生,如需在報考院系內調劑專業,可在復試前填寫調劑志愿申請,復試后若未被第一志愿專業錄取則由院系根據考生志愿擇優進行調劑錄取。
(2)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后未被報考院系錄取的,可申請調劑到我校其它院系接受調劑的相關專業。
具體流程為:①考生向調劑院系提交“校內調劑申請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下載);②調劑院系審核通過后向研招辦報送“校內調劑名單”;③研招辦審核合格后向調劑院系下發考生信息,由院系進行錄取(其首次復試成績可以使用)。
2.報考外校第二志愿考生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