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蘭州大學研究生院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對象
凡達到蘭州大學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經濟學【02】、金融【02510】)的一志愿考生和申請第二志愿調劑經濟學院并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
二、復試安排及流程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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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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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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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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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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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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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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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費40元
一寸免冠照片1張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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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11: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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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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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齊云樓十樓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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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16: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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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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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齊云樓十樓
1017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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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齊云樓十樓
1021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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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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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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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考生
齊云樓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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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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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碩士
齊云樓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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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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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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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齊云樓十樓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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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按專業設置考試科目,閉卷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為100分。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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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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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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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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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經濟學、經濟史、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區域經濟學、產業經濟學、數量經濟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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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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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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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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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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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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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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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包括英語口語能力面試、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
三、復試考生報到時須提交以下證件
1.《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證入學時查驗)原件及復印件;有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公蓋章;非應屆本科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5.有正式工作單位的在職考生,在復試報到時必須提供其在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并注明是否在職培養;
6.所有復試考生須交復試報名考試費,根據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收費標準,50元/人(筆試30元/人,外國語口語及聽力20元/人);
注:考生往返路費、復試期間食宿自理。
四、復試成績公布
時間:3月31日。
方式:學院在信息欄及學院網頁對復試成績進行公布。
五、復試總成績及擬錄取名單確定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筆試成績×25%+復試面試成績(含外國語聽力測試成績)×25%。
考生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按照上述公式計算后,依據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注:擬錄取的定向培養考生,在擬錄取前均須簽訂相關協議書。
六、導師及錄取專業確定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由學院統籌安排導師,并確定錄取專業。
七、未盡事宜按照蘭州大學有關文件執行。
蘭州大學經濟學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