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院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蘭州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對象
2015年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一志愿報考哲學社會學院且符合學院各專業復試最低分數控制線的考生和申請第二志愿調劑哲學社會學院且已經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選拔、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復試方式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具體筆試科目請參照《蘭州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面試包括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專業綜合能力面試。
三、復試安排
(一)報到
報到時間:2015年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 2:30-5:00
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齊云樓350。
注:考生往返路費、復試期間食宿自理。
(二)復試考生報到時須提交以下證件
①《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凇毒用裆矸葑C》原件及復印件;
、邸懂厴I證》(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證入學時查驗)原件及復印件;有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A4幅面復印);
、艽髮W階段成績單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公蓋章;非應屆本科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萦姓焦ぷ鲉挝坏纳暇在職考生,在復試報到時必須提供其在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并注明是否在職培養;
、尥葘W力考生在復試報到時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須提供四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呦硎苌贁嫡疹櫿叩目忌,在復試報到時還須提交定向地區或原單位同意定向培養的書面證明;
※定向委培書面證明:對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考生,由同意定向培養考生的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縣級以上人事部門出具;對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嘞硎“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還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三)復試考試費
復試考試費標準: 50元/人復試報名費(筆試30元/人,外國語口語及聽力20元/人,同等學力考生還需繳納60元/人復試加試費)。
(四)體檢
時間: 4月2日上午8:45分
地點:蘭州大學校醫院(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
備注:空腹,帶有效證件,一寸照片1張,體檢費40元。(體檢費由蘭州大學校醫院收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不參加體檢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考試安排
1、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時間3小時,閉卷考試,滿分100分。
時間:4月2日下午2:00-5:00
地點:蘭州大學醫學校區,具體考場安排報到時通知。
2、面試
含專業面試、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專業面試占面試成績的80%,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20%。
時間: 4月3日全天,上午8:30開始。
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齊云樓350,具體考場安排報到時通知。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時間: 4月3日全天,上午8:30開始。
地點:蘭州大學醫學校區明道樓,具體考場安排報到時通知。
☆參加以上考試的考生須提前十分鐘攜準考證、身份證到達考場。
(六)復試成績公布
時間: 4月7日
方式:學院在公告欄和學院網頁對復試成績進行公布。
(七)復試總成績計算
1.初試成績
總分÷5×50%,權重占總成績的50%。
2.復試成績
(1)筆試成績,權重為20%;
(2)面試成績(含專業面試、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權重為30%。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50%+復試筆試成績×20%+復試面試成績(含復試專業面試、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30%
(八)擬錄取名單確定
復試結束后,根據復試總成績名次和分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少數骨干單獨排名單獨錄取。
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及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120)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未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導師及錄取專業確定
所有擬錄取的學術型、專業學位考生均須確定指導教師。
在復試、錄取期間,學院將以適當方式,讓考生了解每個導師的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等情況,以便導師和考生之間進行合理的“雙向選擇”。
(十)學業獎學金確定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后統一評定。
(十一)錄取類別確定
學校公布擬錄取名單后,錄取類別為定向培養的考生,在錄取前均須與學校簽訂錄取協議書。
四、未盡事宜按照蘭州大學有關文件執行
哲學社會學院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