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術學位類碩士研究生的復試
滿足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A類地區(學術學位類)基本要求,各學科門類外語分數線在國家線基礎上提高5分(哲學門類:45分;經濟學門類:50分;法學門類:49分;教育學門類(不含體育)、歷史學門類:47分;文學門類:60分;理學、工學、醫學門類:43分;農學、藝術學、體育學門類:39分;管理學門類:53分),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根據各專業招生人數,擇優確定復試人選。
2、專業學位類研究生的復試
滿足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A類地區(專業學位類)基本要求,各學科門類外語分數線在國家線基礎上提高5分(MBA除外)(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碩士:50分;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社會工作碩士:49分;教育、應用心理、漢語國際教育碩士:47分;體育、藝術、農業推廣:39分;翻譯、新聞與傳播碩士:60分;工程碩士、臨床醫學(不含臨床醫學照顧專業)、公共衛生、藥學:43分;、公共管理、會計:46分)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根據各專業招生人數,擇優確定復試人選。
3、參加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
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基本分數線是:英語、政治≥40分,專業課(滿分150分)≥60分,專業課(滿分300分)≥120分,總分≥280分.文科類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入復試名單,招收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等門類人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單考名額的30%。
4、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
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要嚴格進行復試(國民教育序列專科畢業2年或2年以上、國民教育序列本科結業生、成人應屆本科生),復試時加試與報考專業有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課復試內容重復。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不參加加試或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工作由各基層招生單位自行組織。MBA、MPA聯考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聯考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由各基層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5、推免生的復試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和農村教育碩士的考生不需再參加復試。
6、預錄取的考生
已經參加我校組織的預錄取考試通過的考生,參加了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并達到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A類地區基本要求的考生,直接進入復試名單,需參加排隊錄取。
7、關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
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以享受少數民族政策。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為準。
8、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研招辦將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