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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7-11-19 編輯:yangjie

          一、培養目標

          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主要培養在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等組織中從事中高層管理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管理人才。

          二、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數

          類別名稱:公共管理碩士(MPA),類別代碼:125200。

          開設的研究方向有:(1)行政管理;(2)教育管理;(3)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

          2015年招生人數100人。

          三、報考條件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名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要求,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考生如對本人報考條件有疑問,應在網上報名前咨詢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四、報名辦法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符合以上報考條件的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訪問“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網址https://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登錄入口https://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照信息平臺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提交報名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及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

          考生上傳的本人近期電子照片,采用中國護照證件照片標準,具體要求見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本文所在欄《華東師范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報考辦法》(以下簡稱《報考辦法》,稍后刊出),該電子照片將在《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表》、準考證、成績單、學位證書上使用。

          (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7月12日至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以及《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網上報名成功后得到的具體地點信息提示),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忌W報時填報信息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所有報名考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三)準考證下載

          考生于2015年10月15日后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五、資格審查

          根據文件規定,對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查,由招生單位在全國聯考考試成績發布后進行。具體要求如下:聯考考試成績發布后,我校會確定各類別領域的復試分數線(屆時見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公告),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的考生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打印本人《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樣表見《報考辦法》),本人簽名后將該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攜帶資格審查表、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復印件在指定時間來我校進行資格審查,此前請勿將此材料郵寄至我校。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報考辦法實行先報考后資格審查,請所有報考者在網上報名前嚴格自審,如因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而未被我校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如對本人報考條件有疑問,應在網上報名前咨詢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凡是進入我校復試名單的考生在復試前必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統中提交教育部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電子版(PDF文件),網上提交辦法復試前公布。

          六、入學考試

          (一)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含公共管理基礎、語文、數學、邏輯),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由我校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其余2門全國聯考。

          (二)考試時間、地點

          全國聯考時間為2015年10月25日,具體時間安排見《報考辦法》,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聯考)線的考生,參加由我校組織的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方式為筆試(復習要點約2015年12月下旬見本文所在欄網頁通知),考試時間約在2016年1月,具體時間、地點、考試內容、考試費交付等信息,屆時見本文所在欄網頁通知。

          (三)全國聯考考試大綱

          1.英語:《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2.公共管理基礎綜合知識:《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版)

          考生自行購買考試大綱。

          七、成績查詢

          聯考科目一般于2015年12月中下旬可以查詢,屆時請考生登錄學位網查詢聯考科目成績,我校不再單獨寄發聯考科目成績單,具體查詢辦法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學位網成績查詢通知和查詢辦法。

          八、錄取工作

          我校自主確定錄取分數線,根據考生的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擇優錄取。復試主要對考生的思想品德、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學校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終止學業。

          我校歷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分數與調劑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www.yjszs.ecnu.edu.cn)中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通知與公告”欄目中查詢。

          九、培養方式與學位授予

          (一)培養方式

          采取半脫產的非全日制培養方式。上海學員采取利用晚上和雙休日上課,外地學員上課時間安排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二)學位授予

          通過規定的課程考試和學位論文答辯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符合我校公共管理碩士授予條件的可授予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

          (三)其他

          我校與報考者單位不簽署培養協議,學習期間不可將戶口、檔案、人事等關系轉入我校,在讀期間的學費、工資、福利待遇、醫療等費用均由報考者與所在單位商定承擔,報考者不列入學校的就業范圍。

          十、學習年限、學費及開學時間地點

          (一)學習年限

          基本學習年限為2.5年。

          (二)學費

          全部學費為4.2萬元,分二次繳納,每次2.1萬元。

          (三)開學時間

          2016年春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到地點一般為我校中山北路校區。

          十一、聯系方式

          (一)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

          電話:021-32527423

          網址:https://www.mpa.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

          郵編:200062

          (二)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1-54344721

          網址:https://www.yjszs.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華東師范大學辦公樓313室

          郵編:200241

          微博:https://weibo.com/ecnuyj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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