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學制和學費
學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4年錄取工作規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并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碩士研究生按國家政策實行彈性學制。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文件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必須交納學費,學費標準按湖南省教育及物價部門的相關文件執行。
獎助學金資助體系 學校實行研究生獎助學金資助體系,研究生在校期間將按國家、省、學校有關規定發放獎助學金及科研補貼,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等各類別獎學金體系。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助學金,通過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崗位,使多數研究生通過承擔“三助”工作獲得助學金。為鼓勵優秀考生報考我校,第一志愿錄取的優秀考生,將獲得一定獎勵。
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的碩士研究生必須是脫產碩士研究生(將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正在制訂中,待確定后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