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廣大考生能對接下來的考研復試有個大概的了解,北京交通大學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已經將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錄取辦法公布了,下面是小編搜集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
一、復試準備工作
1.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將于3月19日在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網站(https://scit.bjtu.edu.cn/)“研究生通知”欄目中公布。
2.學院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組成學科復試小組,并加強對復試導師的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保證人才選拔質量。
3.對參加復試工作人員要進行招生政策和規章制度培訓,對復試工作中的問題應集體研究解決,建立復試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輿論的監督,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
4.學院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考生類型 | 審查要求 | 備注 |
非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 |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并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 軍人須提交軍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證明 |
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 | 查驗 “準考證”、學生證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入學時查驗),并留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 國防生須提交軍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證明 |
單獨考試考生 |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并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 |
同等學力考生 |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補修本科課程成績單原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原件、公開發表的相當于本科生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獎勵證書原件,并留學歷證書、身份證、英語四級成績單、公開發表論文或科技獎勵證書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 |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 |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生查驗學生證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并留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復試合格后要簽定定向協議書。 | 資格審查由研招辦進行。 |
享受“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政策的考生 |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原件、《志愿服務鑒定書》原件和服務單位證明原件,并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志愿服務鑒定書》和服務單位證明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 |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 | 查驗“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并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復試合格后要簽定委托培養協議書。 | |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 |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退役證,并留學歷證書、身份證、退役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參加同等學力人員加試,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4月3日之前提供權威機構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二、復試錄取辦法
1.考生進入復試的分數和調劑的基本要求
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以及本院生源情況,確定2016年計算機學院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及要求如下。
2016年計算機學院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及要求 | |||
專業名稱 | 擬定復試線 | 統考招生人數 | 調劑條件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30 | 32 | 不接收調劑 |
信號與信息處理 | 320 | 11 | 不接收調劑 |
信息安全 | 323 | 10 | 不接收調劑 |
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 | 284 | 3 | 接收調劑 |
軟件工程 | 310 | 5 | 接收調劑 |
生物醫學工程 | 280 | 3 | 不接收調劑 |
計算機技術(專業學位) | 318 | 33 | 不接收調劑 |
電子與通信工程(專業學位) | 305 | 21 | 不接收調劑 |
注:外國語、政治理論和專業課的要求同國家線。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接收調劑的專業只接受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初試總分不低于310分的考生調劑,擬調劑的考生只可選擇與原報考專業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并參加擬調劑專業的復試。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大學生士兵計劃”不接收調劑。
2.復試工作安排
(1)復試時間、地點及程序:
考生請于3月19日后登陸研究生院主頁(https://gs.njtu.edu.cn/cms/)的“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專題”,進入信息系統的“碩士招生”(3月19日對考生開放)查詢復試通知。在網上收到復試通知后,考生須點擊“確認復試”,補全信息并繳納復試費和體檢費后請打印個人陳述表、復試登記表和體檢表,復試時考生攜帶個人陳述表、復試登記表、體檢表及資格審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復試安排參加資格審核、復試和體檢。
復試時間為3月21日-3月23日。復試地點和復試分組情況即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公告于3月21日在學院研究生櫥窗公布(九教北一層大廳)。具體安排如下:
序號 | 日期 | 時間 | 內容 | 地點 | 負責人 |
1 | 3月21日 | 8:00-11:00 | 資格審核 | 九教北111 | 劉君亮 |
2 | 3月21日 | 15:00-15:30 | 聽力 | 待定 | 劉君亮 |
3 | 3月21日 | 15:30-17:30 | 專業課筆試 | 待定* | 劉君亮 |
4 | 3月22日 | 8:30-17:30 | 面試 | 各復試組長安排 | 劉君亮 |
5 | 3月23日 | 全天 | 專業課筆試、聽力閱卷 | 九教北307B | 劉君亮 |
6 | 3月23日 | 全天 | 考生體檢(上午抽血) | 校醫院 |
資格審核說明:資格審核時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2)復試比例:2016年擬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均應參加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總數為學院統考招生人數的120%左右。
(3)復試考核方式:筆試、聽力、綜合面試(含英語口語)。復試由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和綜合面試組成。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均計入復試成績。專業課考試方式為閉卷,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科目見招生目錄。外國語聽力測試統一組織。綜合面試包括口語能力測試部分和考生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部分,主要對考生的英語口語水平、反應能力、學科專業素質、實踐狀況、心理健康狀況和人文素養等進行考查。綜合能力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具體辦法:原則應以原單位出具的“思想考評”為依據。
(5)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35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滿分為150分,外語聽力滿分為50分;綜合面試(包括外語口語30分)部分滿分為150分。
綜合面試成績計算方法:同一專業不同面試小組考生的最終綜合面試成績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即同專業總平均分與各小組平均分之比作為各小組的加權平均系數,然后與同小組原始成績相乘得出最終綜合面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6)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之和,總成績滿分為850分。
三、調劑工作及程序
2016年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部分專業接受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未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調劑,申請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不得低于310分。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大學生士兵計劃”不接收調劑。
所有調劑考生均需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于19日下午17點前進行填報志愿,綜合考評考生背景與初試成績后確定進入復試名單,并發放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于12小時內確認復試,并于3月20日下午17點前登陸研究生院主頁(https://gs.njtu.edu.cn/cms/)的“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專題”,進入信息系統的“碩士招生”,補全信息并繳納復試費和體檢費后請打印個人陳述表、復試登記表和體檢表,復試時考生攜帶個人陳述表、復試登記表、體檢表及資格審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安排參加資格審核、復試和體檢。
收到復試通知后12小時內未確認參加復試或在3月20日下午17點前未補全信息的考生,將被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四、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不再進行破格復試。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須滿足以下條件:
1.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學習成績優秀;
2.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
3.初試總分專業排名前3名;
4.僅1門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不得低于2分及以上。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辦法
擬錄取名單學院依據考生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并確定錄取類別。通過我院創新能力認定并獲得證書者,如達到報考專業復試線可優先錄取。擬錄取名單將于4月3日前在北京交通大學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網站“研究生通知”欄目中公示不少于10工作日。
其中: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不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調劑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擬錄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的具體辦法和形式
復試工作全程接受監督。學院向研究生院上報并公布復試時間和地點,保證接受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的全程監督。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對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錄取信息等信息公示公開。
實行復議制度。聯系電話和郵箱將在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網站(https://scit.bjtu.edu.cn/)公布,學院負責受理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對申訴和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申訴郵箱:cityjs@bjtu.edu.cn。
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監督電話:010-5168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