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廈門居住證怎么辦理?廈門居住證辦理條件是什么?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條件?廈門居住證在哪里辦理?
廈門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需要辦理的市民,可以在居住證登記地址的轄區派出所進行辦理。
簡單說來,辦理居住證需要三步:
第一步:辦“居住登記”
如果您手中沒有有效的暫住證,那么,申領居住證前,得先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
第二步:申領居住證
提交相關材料。
第三步:拍照錄指紋領證
做最后的身份核實。
辦理地點
辦理地址:居住證登記地址的轄區派出所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辦理電話:0592-2034304
廈門市派出所聯系方式一覽
辦理條件
三類人可申領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招用,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
2、有合法穩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
3、連續就讀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的。
特別提醒: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可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不過,申領居住證前還有一個“時間前提”,即申請人需要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而且登記需滿半年。
辦理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自主創業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提交投資、開業的相關證明;勞動就業的,應提供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及社保繳交憑證);
2.合法穩定住所人群:需提交自有(親友)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者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連續就讀人群: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就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自居住證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將居住證發放給申請人。
注:公安機關認為需發函核查或調查流動人口情況的,發函核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辦理費用
項目不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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