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居住證辦理的方法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島、西安等城市為引進人才,都相繼出臺了工作居住證制度。廣州居住證辦理的方法,我們來看看。
廣州居住證的辦理流程
1、來穗人員前往居住地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等,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提供居住地住址證明和聯系電話,符合登記條件的,在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登記居住信息,當場打印發給“居住登記回執”。
以信息系統居住登記日期為準,在登記信息有效的情況下,在統計當日往前推算1年內。
在廣州市區內有效居住登記滿半年方可辦理居住證。
2、半年后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辦證受理點要收1張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信息。
3、帶齊個人身份證資料和居住資料,到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證,現場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和《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如平臺上已有本人信息資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4、受理后出具《居住證領取回執》;
5、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證領取回執》到原辦證點或由該社區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人員上門巡查時交居住人員簽收。
廣州居住證的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居住證相片回執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記回執(在旅館業住宿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證明材料須準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在穗居住地址、在穗居住(或就業、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等。
廣州居住證的辦理條件
1、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的流動人員
2、在廣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來穗流動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居住證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1、未滿十六周歲或者已滿六十周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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