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泰萊神父去醫院主持一位病人的臨終懺悔,他到醫院后聽到了這樣的一段話:“仁慈的上帝!我喜歡唱歌,音樂是我的生命,我的愿望是唱遍美國。作為一名黑人,我實現了這個愿望,我沒有什么要懺悔的。我還用歌聲養活了我的6個孩子,現在我的生命就要結束了,我死而無憾。”
歌手的話讓神父想起5年前他曾主持過的一次臨終懺悔。那次是位富商,而他的懺悔竟然和黑人歌手
差不多。他對神父說:“我喜歡賽車,從小研究它們,改進它們,經營它們,一輩子沒離開過它們。這種
工作與興趣相結合的生活方式讓我非常滿意,而且我還從中賺了大筆的錢,現在我沒有什么要懺悔的。”
泰萊神父給報社去了一封信,他寫道:“人應該怎樣活才不會后悔呢?我想也許做到這兩點就夠了:
第一,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第二,想辦法從中賺錢謀生。”
后來,這兩條原則流傳開來,成了美國人公認的“最不后悔的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