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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解7大招聘霸王條款
金三銀四,又到了招聘、求職、跳槽的高峰期,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必須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通常做法都是企業準備好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細解7大招聘霸王條款,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細解7大招聘霸王條款
霸王條款一工資不按月發,工程完結才付《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也規定,企業應按照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資,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必須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除非是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可以根據約定在完成工作時支付。如果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工程完結才發工資”,這樣的內容一定是違法的,即便是在建筑行業,也不被允許。
霸王條款二約定工作年限,干不滿得交違約金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能約定違約金的情形僅限于專項培訓及競業限制兩種情形。生活中,一些用人單位因為員工辦理了戶口、提供住宿等就要求員工一方在該單位服務相應的年限,否則即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這些都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無效條款。
霸王條款三員工“自愿放棄”社保,出工傷單位拒買單根據法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法定義務,不屬于勞資雙方可以約定的事項。職工發生工傷后,即便單位沒有為其交工傷保險,也得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與“自愿放棄社保”類似,生活中還有一些單位要求員工簽署“一切生死與單位無關”、“傷殘醫療費自理”等內容的合同。這些內容都違反了我國現行法律中關于勞動保護的規定。
霸王條款四不簽合同只試用,試試這個崗位試試那個崗位試用期是建立在勞動合同基礎上的,不能獨立于勞動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為了規避責任,僅與勞動者訂立3個月的試用期,在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后又約定3個月的試用期,其目的就是為了將勞動者的待遇下調,方便解除勞動合同,但事實上,以這一方式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上述期限就是勞動合同期限。
霸王條款五員工都要“競業限制”,想跳槽就得賠錢《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現實中,不少用人單位濫用競業限制制度,把競業限制的范圍甚至擴展到普通員工身上,明顯屬于“限制勞動者權利、免除自己義務”的無效約定,因此,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霸王條款六女員工面臨選擇,要工作就別結婚生子實際上,婚姻自由和生育權利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不結婚”、“不生孩子”,屬于限制公民婚姻和生育權的行為,都明顯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屬于無效約定,用人單位不得以員工結婚、懷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霸王條款七為防員工“跳槽”,約定押金、押證《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員工,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事實上,不論與勞動者是否“有約”,“押金”、“押證”都是違法行為。此外,空白合同、陰陽合同、讓員工簽下含有“自愿放棄向公司要求支付加班費的權利”內容的合同、與勞動者約定以該廠的產品代替工資的合同,用“無底線”承諾代替合同等均不合法!要簽約,可以,但得看清有沒霸王條款哦!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大條款,再謹慎地簽上自己的名字。
現場招聘會注意事項
一、了解市場行情,預定展位
1、預定時間:12月份左右預定年后2月份招聘會
2、信息渠道:
A、主辦方會通過網絡招聘渠道了解單位企業郵箱將信息發到郵箱,HR應定期收集;
B、通過招聘會信息網、人社局報紙媒介等獲取信息;
C、通過之前已經簡歷的招聘會主辦方關系或QQ群等渠道了解相關信息;
3、了解信息
A、大政方針政策(比如今年北京人社局就限制了國展的展位,又原來800多家減少到200家,而國科大由北京市政府幫忙宣傳,并且免進場門票等)
B、當地招聘會名氣(比如北京的國展、農展每年定期舉辦,常住北京的人基本家喻戶曉)
C、比較特色(比如每家招聘會主辦方的資質、展館、招聘會展位數目、提供服務、宣傳途徑、預計人流量、價格等)
D、確定參展單位,確定展位,簽訂合同
合同一般由主辦方發出,收到合同之后審核資質,核對服務項目,確定展位及價格,確定無誤后蓋章,主辦方一般在次日郵寄對方蓋章的合同,參會證、發票、餐票、飲票等,收到無誤后付款。
二、物料準備
門楣、海報、易拉寶需要根據展位面積設計,公司宣傳彩頁需要根據現場人流制作數量,另外還有公司《求職申請表》《復試安排表》《復試通知單》《作品提示》(設計類職位專用),筆、膠帶、剪刀、檔案袋等。
三、會前安排
在展會開始前2—3天開會,清點物料,確定招聘小組人員(最好能有部門負責人去現場確定是否進一步面試)、會前公司簡介、公司福利、招聘職位等相關培訓。
四、布展
大型招聘會一般可提前一天去現場布展,將公司準備的物料放在預定的展位,布置好場地,避免第二天太早太匆忙或者現場遺漏物料。
五、現場收簡歷
近幾年現場招聘會的求職人群特點:年齡偏大或應屆畢業生偏多,年齡偏大還在現場找工作的可能職業發展不太順利或者經歷比較復雜,而應屆生可能是職業定位不準確或者剛培訓結束需要一個好的平臺,所以多數求職者都是走馬觀花,如果現場沒有宣傳,求職者不能第一時間感覺到公司的亮點可能就不會頭簡歷,一走而過了,所以現場的宣傳很重要。如果有合適的人選最好能現場就解答他的疑惑并現場確定去公司面試的時間。
高峰期一般在9:30—13:00,空閑的時間可以先了解一下同行業的企業他們招聘的職位、宣傳方式、企業亮點等。
在求職人群減少后,再次篩選一下簡歷,確定需要邀約去公司面試的人員名單,最好當日或者次日就能通知,確定面試時間。
六、會后整理總結
清點物料、錄入簡歷信息、簡歷分類、展會情況了解
七、篩選簡歷,邀約面試
一般安排在會后2-3天,加大面試強度,快、準、狠。
八、面試跟進、確定錄用
每天總結、匯報
九、Offer 發出之后,寫總結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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