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沒畢業就已失業了”
李華(化名)坐在宿舍里發呆,沒有心情寫畢業論文。眼看遞交論文的日子臨近,她至今還沒動筆。自從她十天前接到個神秘電話后,她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這個電話是從東莞打來的,對方通知她解除與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簽訂的三方就業協議。
接到這個電話的還有十幾名學生,他們都是南昌高校即將畢業的大四學生。他們知道,這個信息意味著“我還沒有畢業就已經失業了”。
三方協議書被用人單位蓋上了“作廢”
校園招聘簽訂三方協議
李華是南昌某大學一名大四學生。記者昨天見到李華時,她仍坐在宿舍里發呆。每當回憶起半年前那個幸福的校園招聘會,李華的臉上都會露出一絲傻笑。
2011年11月5日在校園雙選會上,李華看中了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勤上光電),并投遞了一份應聘簡歷。
通過簡歷篩選、筆試、面試的'重重考驗,李華接到了勤上光電發出的錄用意向郵件,并同公司簽訂了高校三方就業協議。
據悉,還有江西其他高校的20多名學生與勤上光電簽訂了三方協議。
工作待遇等事宜一變再變
李華接到的錄用意向通知郵件上標明,錄用后實習試用期待遇結構是每月基本工資3200元加補貼,實習后正式員工待遇構成是每月基本工資加崗位工資加績效工資加補貼。按照法律規定購買五險一金,有宿舍、食堂和相應補貼。
今年春節過后,李華撥通公司負責人的電話,卻被告知“公司建議最好不要到公司實習,公司不會接待她們。”
該負責人還告訴她,工資待遇也變成了實習期間只有基本工資1600元加補貼,正式員工待遇變成每個月3200元加補貼,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都包含在3200元內。另外,“公司要求每個畢業生都要繳納6000元的培訓費,如果工作時間沒有到三年,畢業生離開公司,則公司要按照時間扣除培訓費。”
“就是說我們還沒有到公司工作,就已經欠公司1萬多塊錢了。”李華氣憤地說。
學生突然接到解約通知
5月7日,正忙著畢業論文、準備畢業答辯的李華等十幾名學生,接到勤上光電解約意向電話。
隨后,在未達成賠償金提議的情況下,勤上光電擅自將公司留有的三方協議書郵寄給學生,并在上面加蓋了“作廢”章。
“在溝通解約問題過程中,勤上光電更換了4名負責人。他們相互推諉,一直推翻自己所說的話,實在不像是一個大公司的作風。”李華說。
公司仍在進行社會招聘
南昌某大學工業工程專業的吳明,也是勤上光電的簽約學生之一。今年2月底,他到勤上光電實習了兩個月。實習期間,由于勤上光電的“內部調整”,他更換了3個實習部門。“最后一次更換部門后,基本沒人給我安排工作,最后20多天我就閑在那里。”
“目前,勤上光電與當時在南昌校園招聘的40多個學生基本全部解約,只留了一個研究生和一個本科生。但是現在勤上光電仍然在進行社會招聘,這是我們特別不理解的。”吳明說。
接到勤上光電單方面毀約消息后,這對吳明來說無異于當頭一棒。距離畢業已經進入倒計時階段,此時企業毀約則意味著自己要在7月份離校前重新找工作。
不接受賠償就不發解約函
找新工作、辦理檔案代理,都需要學生憑借公司出示的解約函到學校辦理新的三方協議。李華找到學校就業處的老師,與勤上光電溝通。公司同意給學生發解約函,但要求學生同意接受2000元賠償金,并簽訂切結書,否則就不發出解約函。
李華等人說:“勤上光電的負責人在電話中表示給他們兩條路,一是現在同意解約,或者學生可以到公司去工作,但是過不過試用期就不一定了。”
根據學生提供的電話,記者昨日下午聯系上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相關人員對此并沒有作出過多解釋,但“對于南昌這些應屆畢業生沒能成為公司正式員工,而耽誤了他們求職的黃金時間,我們公司深表遺憾,公司代表也已經向各位學生道歉了。”
文/圖 記者袁曉華 實習生喬婷婷 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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