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暑降溫費標準
夏季又到了,大家一定很關心防暑降溫補貼的問題,根據我國《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全國各省的具體通知規定,各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并不一致。那么2016年國家防暑降溫費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呢?讓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解答吧!
2016年國家防暑降溫費標準
據統計發現,在明確發放時間的22個省份中,發放高溫津貼時間最長的是海南省,為4月至10月,有7個月。
由于我國南北方氣溫差異較大,各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長短不一,正和我國各地氣溫差異有關。其中,多數省份發放時長為4個月,多為北方地區,達到11個省份。如北京每年發放的時間是6、7、8月,這3個月也正是北京比較熱的時期。
其中,海南發放時間最長,時長為4-10月,達到7個月時間,緊隨其后的為重慶市,時長為5-10月,為6個月;發放時長最少為3個月,有四個省份。
另外,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發放高溫津貼則沒有天數的限制,規定以當地氣象臺公布的氣溫為準,當地氣溫露天在35 、室內不能降低至33 以下時,就可發高溫津貼。
各省2016年國家防暑降溫費標準如下:
四大直轄市:
北京市
發放時間:3個月(6月、7月、8月)
發放標準: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上海市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月200元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重慶市
發放標準: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天津市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月128元,4個月共計512元
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浙江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福建省
發放時間:5個月(5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
湖北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2元。
發放時間:6、7、8、9月。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江西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160元。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12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0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80元/月。
河南省
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10元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廣東省
發放時間:5個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江蘇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陜西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山西省
發放時間:3個月(6月、7月、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廣西省
發放時間:5個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
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海南省
發放時間:7個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湖南省
發放時間:3個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 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遼寧省
發放時間:3個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 發放標準:每天分別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
山東
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四川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新疆
發放時間:6-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貴州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寧夏
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安徽
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發放時間:6月至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甘肅
發放時間:7-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月45元
河北
發放時間:6月-9月份。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內蒙古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通過小編介紹,大家對2016年國家防暑降溫費標準有所了解了吧。最后小編提醒大家,隨著氣溫的升高,要做好防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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