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樣品買賣合同7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憑樣品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憑樣品買賣合同1
供方(甲方):
通信地址: 電話: 傳真:
需方(乙方):
通信地址: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產品,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質量標準:乙方所購甲方產品屬于:定制產品。定制產品質量標準按照雙方約定封樣的產品質量指標執行。
二、交貨時間、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貨地 。
三、收貨與驗貨:乙方指定的收貨人1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收貨人2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指定收貨人代表乙方收貨驗貨并簽發《收貨單》給甲方,作為雙方甲方交貨和雙方結算貨款的依據。乙方在收貨后 日內自行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并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逾期無書面質量異議,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質量異議期內提出書面質量異議,乙方應對貨物進行封存,甲乙雙方派員按約定的樣品質量標準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質監部門進行質檢,按質檢提供報告結論解決。如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無條件退貨。
四、付款時間、方式:乙方應在收貨后天內通過甲方提供的銀行帳號用電匯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甲方如未按約定的交貨期限和質量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物價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未交付貨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未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甲、乙方如發生爭議糾紛,均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雙方在本合同以及相關憑證上的簽名和代表人,均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傳真件與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憑樣品買賣合同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貨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件,甲方應于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仟____佰元,共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元,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
憑樣品買賣合同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__________________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____貨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__件,甲方應于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元共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付賠償之責。
【憑樣品買賣合同7篇】相關文章:
1.樣品采購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