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干部調動行政關系介紹信辦理程序
市委組織部主要負責辦理黨群部門、人大、政協和法檢兩院具有干部身份人員及市直部門(單位)、市區鄉鎮(街道、管委會)副科級以上干部的調配。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一、市直部門(單位)、市區鄉鎮(街道、管委會)之間干部調動行政關系介紹信辦理程序
1、干部本人提出調動申請,并填寫《干部調動審批呈報表》,即國家公務員調動審批呈報表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調動審批表(一式三份),調入、調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干部調動審批呈報表》上簽署意見并簽章。
2、調入(用人)單位將《干部調動審批呈報表》報市委組織部審核研究,審批簽章。
3、市委組織部審批簽章后,由調入(用人)單位到市編辦開具控編單,調出單位出具干部行政介紹信。
4、調入(用人)單位由專人持《干部調動審批呈報表》、調出單位干部行政介紹信、編辦開具的`干部控編單,到市委組織部辦公室辦理干部行政介紹信。
5、調入(用人)單位持市委組織部開具的干部行政介紹信、調出單位開具的干部工資介紹信和編辦開具的控編單到市人事局、財政局辦理工資關系。
二、市委及市委組織部任命干部行政關系介紹信辦理程序
1、憑市委或市委組織部任命文件復印件到市編辦開具控編單。
2、持市委或市委組織部任命文件復印件、原單位干部行政介紹信、市編辦控編單到市委組織部辦公室開具干部行政關系介紹信。
3、持原單位工資介紹信、市編辦控編單和市委組織部干部行政介紹信到市人事局、財政局辦理工資關系有關手續。自治區黨委任命干部持自治區黨委任命文件復印件、原單位干部行政介紹信到市委組織部辦公室開具行政關系介紹信。
三、調往自治區部門(單位)及區外部門(單位)行政關系介紹信辦理程序
1、干部本人提出調動申請,并填寫《干部調動審批呈報表》,即國家公務員調動審批呈報表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調動審批表(一式三份),調出、調入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干部調動審批呈報表》上簽署意見并簽章。
2、將《干部調動審批呈報表》報市委組織部審核研究,審批簽章。
3、在調入(用人)單位查閱檔案結束后,由本人持調入(用人)單位開具的商調函、《干部調動審批呈報表》、原單位干部行政介紹信到市委組織部辦公室辦理干部行政關系介紹信。
4、持原單位工資介紹信、市委組織部干部行政介紹信到市人事局、財政局辦理工資關系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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