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區)以上勞動保障(人事)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備案的勞動合同、接收單位錄(聘)用兩年以上證明、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
6、大中專畢業(退學)生落戶類
(1)已分配大中專畢業生落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人事)錄聘用手續、接收單位證明、畢業證及復印件、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由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2)未分配工作且回原遷出地落戶的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遷移證、原戶口注銷卡片或原遷出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由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3)大中專生退學落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學校退學批文或證明、戶口遷移證、原戶口注銷卡片或原遷出地派出所注銷證明、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由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自動放棄招生的,可憑原戶口遷移證到原遷出地派出所直接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4)、戶口仍在原籍的大中專畢業生已分配工作并申請遷入戶口的,憑畢業證及復印件、派遣證或人才交流中心安置工作介紹信、接收單位證明、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報縣(市、區)公安局審批并簽發《準遷證》。
7、大中專招生遷入類:
大中專招生落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年度招生計劃、入學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由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8、部隊轉業軍人、離退休干部、復員軍人和部隊干部家屬隨軍的落戶類
(1)復員軍人辦理落戶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安置辦落戶通知書、原戶口注銷卡片或原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軍人公民身份號碼證明(部隊出具的未編號證明)、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由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2)轉業軍人辦理落戶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安置辦落戶通知書、接收單位證明(安置辦出具的自主擇業證明,自主擇業者必須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即房產證或購房手續)、軍人公民身份號碼證明(部隊出具的未編號證明)、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由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3)部隊離退休干部辦理落戶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部隊離退休證明(或無軍籍職工退休證)、軍隊離休干部介紹信、房證或干休所居住證明、軍人公民身份號碼證明(部隊出具的未編號證明)、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遷入地派出所可直接辦理。
(4)部隊干部家屬隨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師(旅)政治部干部任職命令、批準隨軍介紹信、房產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遷入人的戶籍證明、遷入人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家屬無業證明(原籍出具或持下崗證)、居民身份證照片兩張,由縣(市、區)公安局審批,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部隊駐地和家屬戶口所在地為同一轄區的不再辦理隨軍戶口遷移手續。
9、以上各類遷入戶口中,隨遷或投靠的子女超過兩名(三名以上含三名),必須出具計劃生育結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