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一、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
二、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三、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后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
五、戶口在學校的原農業戶口性質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并要求恢復農業戶口性質的,可予辦理! 六、入學時未將戶口辦理“農轉非”手續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后,在辦理戶口遷出時,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在為其辦理“農轉非”手續后,以“非農業”戶口性質遷出。
七、戶口在學校的本省生源畢業生,未落實工作,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其父母戶口已遷移到本省其他地區的,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其父母戶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還在原籍居住的,該畢業生的戶口仍應遷回原籍。
八、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回原籍的畢業生,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遷入地公安機關問明情況后,憑原《遷移證》恢復戶口;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往異地,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九、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門不再發《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分配報到證》。公安機關憑下列畢業生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被機關錄用的,提供地級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
2、被事業單位(不含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不要財政撥付任何經費的事業單位)聘(錄)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事業單位聘(錄)用畢業生通知書》。
3、被企業(含各種所有制企業)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不要財政撥付任何經費的事業單位接收的,提供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畢業生就業通知書》。
辦理須知
辦理戶口遷移證
一、居民戶口遷往市、縣外的,憑遷入地縣、市級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準遷證》《居民戶口薄》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戶口由學校遷往市外的,憑省、市大分辦、教育、勞動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和學校集體戶口薄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
三、學生畢業由家庭戶口遷往市外的,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和接受單位證明辦理戶口遷出。
辦理材料
居民戶口遷移證辦理材料
基本材料:
一、落戶申請書
二、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三、投靠人原籍戶籍證明;
四、身份證復印件(家屬辦理的需要提供雙方的)
五、夫妻投靠的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學生戶口遷移證辦理材料
一、新生入學通知書
二、畢業生辦理需提供畢業生派遣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籍證明及復印件一份及與在用人單位簽訂的經勞動(人事)部門簽訂的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社會保險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清單,一張一寸照片
三、退學、轉學的憑教務處的退學證明或教育廳的轉學證明
四、集體戶口轉家庭戶
1、集體戶口簿
2、身份證、遷入地戶口簿、住房證明(產權證、購房合同、公房租用證或單位分房證明)
3、提供遷入落戶的詳細地址
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向戶口轉入地提出申請并遞交材料
二、派出所審核材料,符合條件的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領取《準遷證》
三、返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一、辦理時限:35個工作日
二、辦理費用:工本費(因各分局情況而定)
辦理地點
湖州市公安局
地址:湖州市吳興區青銅路298
電話:0572-2110000
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地址:湖州市吳興區七里亭路
電話:0572-2188698
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
地址:湖州市吳興區三一八國道
電話:0572-2257111
湖州市公安局南潯區分局
地址:湖州市南潯區適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