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公民興辦實體事業入戶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配偶、隨遷人、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周歲或以上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3]婚姻關系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達到法定婚齡的未婚人員,現場簽署未婚聲明書,并提供戶口所在地鎮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經遷入地計生部門按規定查驗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證或收養證、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戶口跟隨撫養權屬方遷移。
[5]父母隨遷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6]已婚(含離婚、喪偶)的獨生子女隨遷的,提供獨生子女證。
[7]已婚(含離婚、喪偶)的在校就讀子女隨遷的,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讀證明。
[8]工商營業執照、工商部門的機讀證明。
[9]反映申請人為投資人、合伙人身份的公司章程等證明文件。
[10]公司企業年度納稅10萬元以上的納稅證明(包含國稅及地稅),年度是指申請之月前12個月內。申請人的納稅份額計算:公司、企業納稅額×申請人的出資比例。投資人、合伙人入股公司企業不滿12個月的,公司、企業納稅額按工商部門核準變更股東之日起計算。
[11]入戶地址房產證。屬單位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戶的證明。屬父母或配偶房產的,同時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12]兩人以上(含兩人,不包括夫妻、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購買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許擁有產權大于或等于該房產共有人的平均數的一名產權人及入戶條件所列親屬入戶,需提供其他產權共有人放棄入戶的公證書、律師見證書或產權共有人現場簽署放棄入戶聲明書。夫妻、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購買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13]49周歲以下已婚(離婚)育齡人員(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臺州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