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出手續
遷到外省、市
我中心集體戶人員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時,須提供外地接收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的《準遷入證明》,來我中心開具證明,到四季園派出所遷出。
三、揚州大市內遷移
1、揚州市區單位集體戶口遷入揚州人才中心集體戶口:
已在市區工作的人員,現從工作單位辭職或被聘用單位辭退、解聘,欲將戶口從單位集體戶遷至我中心的,需在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后,持原單位集體戶口薄及我中心出具的《集體戶口接收證明》、集體戶口薄到四季園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2、有以下材料的可將戶口遷入揚州大市其他戶口
(1)落戶房產證:本人房產證(屬揚州市廣陵、維揚、邗江)。若為親屬房產證,則還需居委會出具的本人與戶主親屬關系證明,即可將戶口從我中心集體戶遷出;
(2)落戶親屬戶口:市區(廣陵、維揚、邗江)戶口本及居委會出具的本人與戶主親屬關系證明,即可將戶口從我中心集體戶遷出;
(3)遷入揚州大市(江都、儀征、寶應、高郵):當地公安局同意接收戶口證明,即可將戶口從我中心集體戶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