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大學生的戶口遷移(遷出、遷入)等手續辦理程序是:
1.被錄取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及本人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經派出所審驗合格后簽發戶口遷移證。遷移證內各項內容必須填寫,不許有空白項,身份證號碼齊全,遷往地址需按錄取通知書上的詳細地址填寫。
2.新生到校報到時,向學校招生機關交驗錄取通知書,辦理入校手續,將戶口遷移證遞交學校戶口管理機關,經審查遷移證內容合格后,由學校戶口管理單位統一辦理入戶手續。
3.學生畢業時,按學校派遣單位發放的派遣證上所填單位地址,予以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4.到新的工作崗位(單位)報道時,向報道單位所在地戶口管理機關遞交戶口遷移證件及相關證件,方可以辦理入戶登記手續。
戶口遷移辦理指南
受理部門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區)公安機關
咨詢單位省、市、縣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
辦理時限:市內戶口遷移:當場辦理;市外遷入:不超過40個工作日
辦理收費:戶口遷移證及打印工本費:2元/張;戶口準遷證及打印工本費:2元/張;本市城區內遷入一次性收費:1元/次;居民戶口簿:6元/本;更換居民戶口簿封面3元/本、內頁0.5元/張、首頁1元
辦理流程
市內戶口遷移:當事人持《結婚證》、《房屋產權證》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市外遷入:當事人須向擬遷入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房屋產權證》、調動工作證明等到擬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或縣(區)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公安機關按政策規定審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