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戶口該怎么遷出呢,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離婚后戶口遷出的辦法,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一、《戶籍登記條例》對戶口遷出的規定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二、離婚戶口遷出辦理
(一)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二)辦理遷入手續。
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注:
因婚姻變化需分戶的,憑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辦理。
屬離婚分戶的,憑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三、離婚后,子女戶口的遷移
(一)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