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學未在鄭州借讀初中準備借讀的學生
1)準備齊相關證件由本人或家長直接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報名點自行報名。
2)居住地所在區與務工單位所在區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區入學。
外地市戶口所需準備資料:
1、鄭州市居住證;
2、戶籍所在地的戶口薄、父母身份證,
3、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須是規范的勞動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4、戶口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或縣(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戶口所在地鄉(鎮)應該就讀的學校準予在鄭就讀的證明;
其它情況
(1)學生為鄭州市戶口,但小學一直在外地借讀,初中想回鄭州上學。
按鄭州市戶口的學生備齊材料,由本人或家長攜帶直接到家庭住址所在區報名點自行報名。
(2)父母在近郊居住的畢業生
原則上回畢業生父母居住地區域參加就近分配,回戶口所在鄉鎮中學就讀。
(3)對于都市村莊住房拆遷的
孩子家庭還需提供,拆遷協議原件與復印件、宅基證原件與復印件
(4)下列情況需家長簽字:服從分配的(2012年政策要求,僅供參考)
1、孩子的戶口或一家人的戶口掛靠在親戚家,房產證的名字不是父母的;
2、戶口自遷入熱點地區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包括房產證是父母名字的
3、租房在熱點地區的;
4、學生戶口由外地農村遷入本地,自遷入之日起不足三年且無父母住房證的。
5、居住在熱點地區,購房時間不足一年的學生家庭,需提供住房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