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公民戶口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報變更登記,并提交與申報變更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2.公民發現戶口登記事項有差錯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報更正登記,并提交與申報更正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戶主:
(1)原戶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2)原戶主戶口遷出的;
(3)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現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認為需要變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應當變更戶主的。
集體戶申請變更戶主的,應當由單位向公安派出所提出。
4.戶口姓名變更
杭州戶口姓名變更手續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給予更改。
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應當經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10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姓氏:
(一)因血親關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間變更的;
(二)因收養關系變更姓氏的;
(三)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變更姓氏的;
(四)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勞動教養、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二)更正出生日期未滿三年的。
公民實施變性手術后,應當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憑縣級以上醫院為其成功實施手術的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變更性別登記;經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核準后,給予變更性別。
注意:出生日期不得更改。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實際出生日期確實不一致,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更正出生日期登記的,應當提交合法、確鑿充分的證明材料。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經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予以辦理出生日期更正登記。
組織、人事部門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確定或者更改出生日期的,公安派出所一律不予受理。
辦理材料
居民申請更改戶口動態項目,例如: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兵役狀況、身高、宗教信仰、服務處所和職業的。由申請人持《戶口薄》及申請人的學歷證書、結婚證、工作證或工作單位勞動、人事部門等出具的有關證明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更改手續。
辦理流程
1.準備證明戶口需要變更的材料,例如戶口名字、出生年月日錯誤;
2.到戶口所在派出所或公安局辦理;
3.出示材料;
4.等待更改
辦理地點
辦理機關: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
杭州市公安局
地址: 華光路35號
電話: (0571)8728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