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對參加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實施核查評分工作。各部門及單位具體職責如下:
公安機關負責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見義勇為證明、義警證明和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等項目核查評分。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學歷證明核查評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社會保險情況證明等的核查評分。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核查評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房屋所有權證的核查評分。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兒童預防接種證、母嬰保健卡、居民健康檔案、獻血證、公共場所服務崗位的從業健康證明、有關計劃生育證明文件和違反計劃生育行為、有關非法行醫、非法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等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的核查評分。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涉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的核查評分。
民政部門負責對合法登記(經過各級民政部門注冊)的本市公益慈善組織(基金會)捐贈的核查評分。
文明辦負責志愿服務活動記錄、市級以上好人好事行為表彰獎勵的核查評分。
知識產權行政部門負責專利證書的核查評分。
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體育技能和榮譽證書的核查評分。
文化主管部門負責網吧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的核查評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工商營業執照、無照經營等在工商職能范圍內的違法行為的核查評分。
稅務機關負責申請人涉稅情況的核查評分。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因違反城市管理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等違法行為的核查評分。
紅十字會負責對捐贈證明和登記采樣、捐獻造血干細胞榮譽證書的核查評分。
人民銀行蘇州分行負責對在各商業銀行惡意透支、貸款逾期等誠信缺失行為的核查評分。
個人提供的獲獎證明或榮譽證書,由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向頒發機構核查評分。
具有一定影響的見義勇為、好人好事、特殊崗位等特殊情況需計分的,由有關部門、街道(鎮)報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審核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