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改革方案提出,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建立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100多項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二是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五是完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在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方面,這次改革從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機制、創新懲防犯罪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創新治安治理方式、提高治安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
圍繞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立健全更加注重源頭預防、綜合治理的社會治安治理模式。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動建立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相關職業準入等掛鉤制度。
建立跨省異地處理交通違法制度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這次改革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創新人口服務管理、健全完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邊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務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
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
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推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等制度。深化機動車檢驗改革,全面實施省內異地驗車,逐步推行跨省異地驗車。加快建立跨省異地處理交通違法和繳納罰款制度。
全面落實報警求助首接責任制、群眾辦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單位彈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預約服務”、“綠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務模式。積極搭建綜合性網絡服務平臺和新媒體移動終端,推行行政審批事項全程網上流轉。
公安改革框架意見一覽
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管理制度體系,實現基礎信息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范化、隊伍正規化,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和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七大任務
●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
●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
●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
●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
●完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
●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
●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改革措施
社會治理
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動建立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相關職業準入等掛鉤制度。
健全同有關部門密切協作、高效順暢的海外追逃追贓、遣返引渡工作機制。
行政管理
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
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
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
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推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等制度。
全面實施省內異地驗車,逐步推行跨省異地驗車。
加快建立跨省異地處理交通違法和繳納罰款制度。
執法權力
探索實行受案立案分離和立案歸口管理制度。
深化執法公開,落實執法告知制度。
完善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和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機制。
完善偵查階段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工作制度。
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
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
人事待遇
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
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的原則,建立工資待遇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