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證明辦理有哪些相關的程序要求呢?請看YJBYS戶口辦理網為您搜集整理的相關資料吧。
【戶籍證明辦理相關的程序要求】
(一)查驗當事人相關證件
公安及其它政法系統有關部門查詢戶籍資料需憑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有效工作證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查詢戶籍資料需憑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有效工作證件(如屬上述第四類情況的還需出具相關證明);律師因參加訴訟活動查詢,需提供司法部門介紹信或有關證明、律師資格證書和律師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公民個人查詢本人及直系親屬戶籍資料的,需憑本人的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
(二)依法出具相關證明
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在查驗當事人上述有效證件后,應予當場受理查詢,并根據其需要,依法出具戶籍證明,加蓋戶口專用章。
(三)做好登記標注
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在查詢和出具戶籍證明時,要將查詢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登記、存檔備查,出具證明后還要由其予以簽收。同時,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要在出具的戶籍證明上標注用途、使用期限,對于公民個人查詢本人及直系親屬戶籍資料的,還要標注限定為公民本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