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托管戶口應該怎么辦理?相信很多人都有一定的疑惑,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社區托管戶口辦理指南,一起來看一下吧。
辦理條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市無合法穩定住所,且市內無配偶和親屬可以投靠的公民,經本人申請,可以登記為社區(村)托管戶:
(一)房屋出售(市外購房入戶者須本市戶籍滿5年)的;
(二)夫妻離婚,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無處落戶的;
(三)歷史遺留的空掛戶,房主戶口遷出,房屋已出售,現在無處落戶的;
(四)2004年3月8日本市“一站式”辦理戶口前,辦理市內遷移未及時落戶,后發生變化無處落戶,持有《戶口遷移證》的;
(五)2003年8月7日前,因刑事拘留、逮捕、勞教及服刑被本市注銷戶口,現持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等證件因落戶地發生變化或親屬(接受人)不同意接納而未能落戶的;
(六)其他原因造成的疑難戶口。
本條所稱投靠親屬是指投靠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公婆兒媳、岳父母女婿、兄弟姐妹,并征得被投靠人和房屋產權人同意,投靠人可以不實際居住在親屬處。被投靠人應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且戶口不在戶口凍結地區和農村地區。投靠兄弟姐妹的,僅限在本區范圍內。
受理機構
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15個工作日辦理。
辦理費用
免費辦理
辦理材料
1、 托管戶申請呈批表;
2、 書面申請(此申請應由戶口簿內的戶主書寫或有委托書的委托人書寫);
3、 民警找當事人的談話材料(找戶口薄內的戶主書寫或有委托書的委托人談話);談話內 容主要包括:何時何因申請社區托管戶,在南京市區的有無其他住房,在本市內直系親屬(父母與子女)及兄弟姐妹情況和他們是否同意戶口遷入情況以及相關人員的混應狀況,現在寧租居情況;
4、 社區托管落戶申請表;
5、 對要求申請社區托管戶的人的告知書(由戶口薄內的戶主書寫或有委托書的受托人簽字 或者所有要求進社區托管戶的人均簽字);
6、 本人及戶口人員的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或持證人員的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 印件;
7、 房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相關人員在本市無房證明,購買期房的需要提供購房合同的原件和 復印件;
8、 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后委托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的委托書;
9、 托管戶規范第二條第(一)項至第(六)項六種情形的人員相對應的證明材料,如戶口 遷移證、刑滿釋放證、解除勞動教養證明、離婚證及離婚協議和判決書。賣房后申請社區的需提供房屋買賣合同以及賣房時各種交契稅的發票等。
10、 社區民警的核查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