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積分入戶
10月30日,2015年度積分入戶、入學、住房保障受理工作,將在全市24個鎮區的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正式啟動。新的積分制度有六大變化,更加人性化,也更符合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
記者28日從市流動人口辦獲悉,自7月份啟動積分制管理文件修訂工作以來,市流動人口辦牽頭組織深入鎮區、企業調研,面對面聽取了200余名群眾和10余名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征求了各鎮區和21個相關職能部門意見,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征集社會公眾意見建議近百條。
另外,市政府先后三次組織召開積分制管理文件修訂工作會議,對建議、意見逐條討論研究,進行了甄別吸納和確認,并聽取了中山學院有關專家意見,最終形成積分制度修改意見。
經過修訂之后,中山的積分制度主要在完善流動人員積分受理對象、完善積分入學申請地條件、取消積分入學分政策內外二次排名規則等六個方面重新修訂,上述調整使中山積分制度與目前國家戶籍、計生等政策調整的精神更加一致,也更符合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此次修訂也可優化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政策執行過程中的矛盾和沖突,使積分制度在促進中山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更符合廣大流動人員的切身利益。
另據了解,“新中山人”禁毒宣傳志愿者登記與積分申請,將在各鎮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同步受理。凡參與禁毒宣傳志愿服務每滿25小時積2分,最高可積10分。
■變化
1.積分受理對象進一步放寬
記者查閱獲悉,新的積分制政策文件,將參加積分對象由“目前在中山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修改為“目前在中山工作并累積滿1年以上”的流動人員。
這一改動,充分考慮到流動人員工作的不穩定性和生活流動性大的因素,將工作時間的彈性空間放大,將那些以前在中山工作多年、近一年出現工作間隔、未達到連續工作一年要求的流動人員,納入積分制管理對象,從而使得積分政策更加科學、完善、公正。
2.積分入學申請地選擇性增強
新的積分政策文件,還將配偶的產權房所在地也列為積分入學申請地。而以往只能以申請者本人產權房所在地或工作地作為積分入學申請地,或者通過房產證加名的方式實現在配偶產權房所在地申請積分入學。
市流動人口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政策的變化,為流動人員子女入學提供了更為多樣化的選擇,簡化了房產證加名的手續,在便民、利民方面前進了一大步,也是對群眾反映意見的一次有效回應。
3.學位管理更為精細化
新的積分制還規定,流動人員子女需憑積分入戶通知書入學的,實行新生入學需求信息登記管理。市流動人口管理部門也建議廣大積分申請者,務必及時登記入學信息。
據介紹,這一修改主要便于政府準確掌握底數,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高積分入戶入學指標安排的合理性。否則,鎮區政府在落實“流動人員在取得積分入戶資格3年內,子女可享受戶籍居民義務教育待遇”政策時,由于對流動人員子女入學需求時間和人數難以準確預測,實際操作中給公辦學位安排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4.積分入學實行一次排名
新的積分制政策文件中,還明確取消了積分入學分政策內外二次排名的規則,實行一次排名。
在積分入學中,根據申請人的計生情況不同,分別賦予20分(有違法生育行為,部分接受處理)、60分(有違法生育行為,接受處理完畢)和100分(無違法生育行為)不等的加分。
回顧中山積分制工作,計生政策變化始終是群眾關注的熱點。從只允許政策內生育適齡兒童參加積分入學排名到分政策內外二次排名,再到本次取消二次排名,實行統一排名,無論政策內外生育子女同等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在推進制度的人性化方面邁出了一大步。
市流動人口部門表示,根據申請人計生情況不同,賦予不等分值,有利于落實流動人員計生管理,進一步引導違計人員服從計生管理,依法接受處理。較好地處理了積分入學與計生管理的關系。
5.適當限制二次排位入圍人數
中山積分入戶采取二次排位規則是中山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要舉措,實施兩年以來,積分入戶指標使用率大幅提高。
但實際工作中,部分鎮區二次排位入戶人數多,人口承載壓力大。而且,部分流動人員通過較低分數取得入戶資格達到解決子女入學的目的,群眾反映有失公允。
因此,考慮鎮區實際承受能力和制度的公平性,此次新積分制適當限制二次排位入圍人數,明確各鎮區二次排位入圍人數不超過其當年入戶指標數10%,更體現制度在科學引導人口合理流動及維護社會公平方面的作用。
6.積分計分標準調整變化
本次政策調整,計分標準變化最大的是房產積分,由50分提高至100分,增加了居住情況在積分中的權重。
這主要考慮到已在中山置業的流動人員工作生活的穩定性強,入戶中山及基本公共服務的需求相對強烈。因此,適當提高房產的分值,可引導流動人員在中山安居樂業。
同時,政策進一步豐富了加分平臺。諸如禁毒、網絡文明志愿服務,安全生產、環衛工作等新的加分項目的增加,為流動人員提升分值提供了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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