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獎 3分
三等獎 1分
(1.以上獎勵表彰僅限在高校最高學歷就讀期間所獲獎勵表彰;2.同類獎勵取最高分;3.榮譽類和競賽類獎勵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5分。)
3.科研創新
擁有發明專利證書(在授權證書正本上須為發明人并提供經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由指導教師簽名的證明材料) 5分
4.國家就業項目服務期滿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服務期滿(畢業生按照其畢業當年的評分辦法予以評分,并在此基礎上給予加分) 5分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按相關政策執行
二、用人單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行為誠信規范,并與畢業生直接簽訂錄用協議 5分
(二)導向要素
1.引進重點領域人才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專業)(見附件3)畢業生 3分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點學科畢業研究生 3分
2.承擔重大項目
用人單位承擔國家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且錄用的畢業生專業與行業相匹配 3分
用人單位為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3分
(上述用人單位由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推薦,并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確認后予以公布)
3.自主創業(創業企業注冊資金須到賬(不含受讓股份)且經營狀況良好)
、艅撧k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資助的科技企業
獲得科技創業基金資助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5分
、苿撧k其他企業
擔任法定代表人 5分
三、標準分
標準分為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的基本資格分。進滬就業的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其各項要素累積分值不低于標準分的,可辦理上海市戶籍;低于標準分的,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并獲得相應的積分。
標準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2014年為72分。